“商場一樓的男廁所里,有人在給電動車電池充電!”近日,天目西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轄區派出所移送的線索:金融街商場公共區域竟有人在違規充電。
執法隊員火速趕到現場后發現,一名男子竟將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擅自帶進商場一樓男廁所內,接通電源后揚長而去。一塊正在“無人看管”狀態下充電的鋰電池,緊挨著人來人往的商場,一旦起火爆炸,后果不堪設想。
“室內充電風險極高,電池熱失控后,幾秒鐘就能冒出有毒濃煙,火勢蔓延速度遠超想象。”執法隊員當場固定證據,并第一時間電話聯系當事人,要求其前往中隊接受調查。
![]()
辦案過程中,執法隊員沒有一罰了之,而是耐心宣傳教育,他們依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逐條向當事人解釋室內違規充電的法律后果,同時結合近年來因室內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案例,現場“以案說法”。
當事人聽后表示:“以前覺得電池小、充電時間短,不會有啥事,今天聽了才知道,這是在拿命開玩笑!”執法隊依法對其作出相應行政處罰,當事人當場認錯受罰,并鄭重承諾今后一定到集中充電點規范充電。
這起案件的快速發現、高效處置,背后是“多格合一”智慧管理平臺的精準發力。據悉,天目西路街道綜合執法隊全面依托“城管進社區”工作機制,整合公安、城運、社區等多方力量,打破了社區內外管理的“無形圍墻”。
![]()
下一步,執法隊將繼續加大巡查頻次與管控力度,對拒不整改、屢教不改的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置;同時,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在嚴管的同時,持續完善集中充電設施布局,讓群眾“有地方充、放心充”,切實守住轄區消防安全底線。
普法小貼士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
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
記者:郁婷藶
編輯:路景斕
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靜安官方微信
![]()
![]()
![]()
![]()
![]()
![]()
![]()
![]()
上觀號作者:上海靜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