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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最近徒步火了。
不過打開一些沒有篩選的帖子和評論區,還是有一些不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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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苦,不是因為苦了才有意義。
突擊式的透支,醫學上有更準確的描述:
過度疲勞,橫紋肌溶解,關節磨損。
這些代價,由不由組織者承擔?
還是說,落在具體的人身上,落在他們的家人身上?
近幾年有一種風氣、敘事我覺得很割裂,不是說徒步有問題,而是圍繞徒步那套裹挾個體敘事。
那套敘事的核心邏輯是,苦本身是有價值的,吃過苦的人擁有某種更深刻的資格。
這個邏輯,真心經不起推敲!
苦是一種體驗,和所有體驗一樣,它的意義取決于語境,取決于你為什么在經歷它,取決于它之后你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自愿攀登一座危險的山,和被迫在烈日下搬磚,意義完全不一樣。
苦本身不攜帶意義,意義是由選擇賦予的。
所以,“沒苦硬吃”這件事,恰恰要把苦從選擇里剝離出來。
敘事要你相信,只要苦夠了,個體選擇不選擇無所謂,苦是一種精神財富,參與就能獲得,不需要你自己去理解它、消化它、轉化它。
強制完成的儀式,能內化成信仰嗎?
不能,只可能內化成服從。
把順從包裝成堅韌,是一種很可怕且很隱蔽的替換,但替換確實發生了。
之前胖胖看網上講羅漢松凹造型,春秋兩季枝條軟,粗枝用鋁線綁彎,細枝蟠扎,不硬折,怕傷皮,扎好了等,三個月,六個月,定型了再拆線,防勒痕。
不知是哪只手,替它選好了該往哪里彎,該在哪里低頭?
線拆掉了,樹已經彎腰佝僂。
它不知道,自己本來可以不彎。
別爾嘉耶夫說過:
倘若沒有高于個體的價值,就不會有個性;倘若它僅僅是高于個體的價值之手段,也不會有個性。
個性,個體真正的自我,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才能存在:
第一,它需要認同某種比自身更大的價值,第二,它不能淪為那個更大價值的工具。
第一點好理解。
一個完全封閉在自我里的人,沒有信仰,沒有熱愛,沒有任何超越自身的牽掛,這種人談不上有個性。
二是,很多以“更高目標”為名展開的群體行動,它們對個體的消耗,恰恰發生在以成全個體為名的敘事里。
你的身體、你的時間、你的意志,被借用來完成一個比你更大的敘事,本質上都在矮化個體,而不是成全個體。
那個更大的敘事,未必為你好。
我喜歡黑夜寫作,白天睡覺,沒有人規定人必須在夜里睡覺,我可以不隨大流。
一個人愿意融入某個儀式,那很好。
但愿意兩個字,必須是真實的。
不是說“在這個場合里不好意思說不”,不是“大家都去我不去會顯得很奇怪”,不是“說不去要解釋一大堆”。
而是應該有真正的、可以不承擔后果的、不被裹挾的、說不的自由。
有這個自由,才叫自愿,沒有這個自由,后面說什么都是裹挾個體意志。
自己想融入群體幾分,我希望那是每一個個體可以自由決定的事。
最后,問一個問題。
吃得苦中苦,是為了什么?
后面那半句話,假設你們是為了方為……?
我想說的是,那里不屬于你,也從來不屬于任何普通人,那是一個永遠移動的靶子,它的存在意義就是讓你一直追。
追到不再問為什么,追到把追本身當成活著的證明。
為了那個目標去吃苦,是把自己的身體和意志,獻給了一個謊言。
何為自由選擇?
你要走的路,你走的時候知道為什么走,不是因為別人在走,不是因為不走會被落下,而是因為你自己想走。
如果是你自己決定的,我尊重你,無論走不走得完。
如果不是,那又是誰替你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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