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均33.5分,得分王沒了。
因為只打了64場。
聯盟規定,想評獎,得打夠65場。
就差這一場。
你想想那個畫面。
一個賽季,33.5分、7.7個籃板、8.3次助攻,數據欄填得滿滿當當。最后,旁邊貼了個備注:因出場不足,無法參與評選。
而另一個場均31.6分的名字,掛上了“得分王”的牌子。
這不就是,你考了99分,但因為少交了一次作業,獎學金給了考80分但全勤的同學?
說白了,規則表彰的已經不是卓越了。
是出勤。
東契奇為什么最后一場不打?為了季后賽啊。戰略性休息,這是再正常不過的職業判斷。可這個判斷的成本,是丟掉所有個人榮譽的評選資格。
你的戰場明明在球場。
拼盡全力贏下了每一場戰斗。
可判決你的戰場,被挪到了一張考勤表上。
就因為缺席了一次點名。
你成了“逃兵”。
這事兒最讓人憋屈的地方在哪?
不是規則本身。任何游戲都有規則。
是這條線劃得,精準地懲罰了最不該被懲罰的那種付出。它把“價值”和“到場”畫上了等號。
一個交出頂級數據的賽季,價值就卡死在“64”和“65”這一個數字的差別上。
往后看吧。
當球員們開始算計著,怎么在65場這條線前后安排自己的膝蓋和腳踝時。
我們失去的,可能就不只是一個本該屬于東契奇的獎項了。#曬圖筆記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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