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的回憶錄很精彩,很多資料也都翔實可信,但因為文筆“太好”,他行文的時候也頗有一些《三國演義》風采,甚至可能也是三分虛七分實,比如他與徐遠舉、周養浩的關系,就不像他寫的那樣融洽——有戰犯管理人員寫的回憶文章,證實周養浩在重慶期間“擬判死刑”的上報文件中,就有沈醉寫的揭發材料,這才導致周養浩要拿板凳砸向沈醉的腦袋。
據沈醉回憶,他在重慶期間就已經跟徐遠舉、周養浩、成希超(保密局總務處長)、郭旭(保密局經理處長)修復了關系,但戰犯開始寫交代材料,那是學習了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后的事情,沈醉一開始是對寫材料有抵觸情緒的,所以周養浩拿板凳砸沈醉,并不是他們剛進重慶白公館就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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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回憶錄中還有這樣一段文字:“這次各地集中到北京戰犯管理所來的,都是被俘的國民黨中黨政軍特人員職位最高的一部分。這些人被俘虜時,身上都帶有不少黃金美鈔。按規定,除了像四川省主席王陵基的八萬兩黃金,宋希濂、馬勵武等的幾千上萬兩黃金,郭旭一手提箱美鈔等,屬于公款,應予沒收外,凡帶在自己身上的,即使也有些是公款,只要為數不太多,照樣是歸自己所有。”
沈醉一開始是在重慶學習改造的,直到1956年高級戰犯大集中時才去的北京功德林(沈醉在時間上有些模糊,有一次還說是1957年國慶之后才去北京,與戰犯管理人員的回憶印證可知“1957年”是沈醉記錯了),此前他云南昆明陸軍模范監獄、重慶白公館、松林坡看守所、四川省公安廳第二監獄(原軍統局繅絲廠辦事處)等地學習改造,最后才集中到北京。
沈醉比宋希濂、王陵基、徐遠舉、周養浩、成希超、郭旭進京都晚,他那一批只有江陰要塞司令孔慶桂、劉文輝部二十四軍參謀長王靖宇等三人,原本是包括孫渡在內的四人,但孫渡患病沒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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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因為進京較晚,所以盡管寫得繪聲繪色,但他絕不是董益三打黃維耳光的目擊者:那場架是1952年在功德林打的,沈醉最早也早不過1956年才跟董益三“重逢”。
沈醉言之鑿鑿,說王陵基有八萬兩黃金被沒收,但王陵基對此堅決否認,還專門撰文辟謠,說自己逃跑的時候根本就沒帶那八萬兩黃金:“我原來的計劃是叫保安團從邛崍、名山兩縣橫插蘆山、天全再去西昌。不料保安團剛到名山、雅安交界處,就被解放軍的先頭部隊擊潰。我這時身邊已無部隊,不敢多停留,便棄車步行。一路上聽到很多謠言,說我帶了幾萬兩黃金。我擔心出問題,便趕忙由崇慶再度轉回成都,這時已經是1949年12月21日了。”
王陵基這篇文章叫《四川解放前夕我的罪惡活動》(本文黑體字,除特別注明外,均出自此文),刊發于全國政協《文史資料選輯》第五十五輯,刊發時間是1965年,但撰寫時間肯定早于1965年——很多刊發的文史資料,實際就是戰犯在管理所期間寫的交代材料,比如徐遠舉的《自供狀》,后來也公開刊發于全國政協回憶錄專刊《縱橫》1993第三期和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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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陵基被抓時身上絕對沒有八萬兩黃金,甚至連一兩黃金都沒有,《縱橫》雜志刊發的《王陵基被捉記》明確記載:“搜其身,除輪船票和10多萬元人民幣(舊幣),別無他物。”
十萬元換成新幣就是十塊錢,王陵基之所以這么“窮”,是因為那所謂的“數萬兩”黃金,根本就沒到他手上,他只是在接收單據上簽了個字,人家就拿去報賬了:“1949年9日半夜,財政部部長關吉玉和次長陳良先后打電話給我,說有幾萬兩黃金要交給我,我一去,他們就催我打領條,說有四萬多兩黃金正在造幣廠改鑄,他們已通知全部交我領取。我便在一張他們寫好的收據上簽了名,他們拿著立刻就走。”
王陵基說自己打了收條,但并沒有真正見到那四萬兩黃金,直到12月12日,他才去造幣廠領取,但零的速度非常之慢:“要一小塊一小塊過秤,每天只能領出兩三千兩。領了三天才領下八千多兩。”
大家都急著逃跑,“移交”黃金的人磨磨蹭蹭,賬面上是劃撥給了王陵基四萬兩黃金(一說為八萬兩),但王陵基只收到了八千兩,這就是王陵基回憶文章中第一個說不清楚的地方:如果是四萬兩,就有三萬二千兩假賬,如果是八萬兩,就有七萬二千兩假賬,這筆巨額黃金,被誰貪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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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八千兩還是八萬兩,那都是給王陵基的“軍費”,但王陵基卻毫不客氣地將其視為私人財產:“我便叫人把領來的黃金分別裝在空子彈箱內,每箱可裝五六百兩。我離開成都時叫人送了兩箱存放在我的親戚蕭公遠家中,又叫田糧處處長王崇德拿出幾箱去托人藏匿,其余便帶在身邊。”
即使僅有八千兩黃金,那也要裝十五六箱,王陵基先吞了兩箱一千多兩,讓王崇德藏匿的“幾箱”即使僅按三四箱計算,也有五六箱三千兩黃金被藏了起來,這筆黃金最后有沒有上交、隨身攜帶了多少、隨身帶著的那些藏在了哪里,王陵基同樣沒有說清楚。
四萬或八萬兩黃金,王陵基得了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那五分之四或十分之九歸了誰,讀者諸君或許能從王陵基的回憶中找到答案:“這一筆黃金是他們(閻錫山和關吉玉、陳良)和陳誠吵了好幾次架才要來的。在11月以前,臺灣每月撥出黃金五萬兩作為在大陸上反動部隊的經費和其他開支,11月底重慶解放后,陳誠便不肯再發這筆錢了。由于閻錫山和顧祝同等力爭,才又如數撥來。”
閻錫山很賣力氣地從陳誠老虎嘴里奪肉,當然不是為了讓王陵基在四川多支撐幾天,而王陵基沒見到黃金先打收條,說明他很“懂事”——閻錫山是個精明的“生意人”,無利可圖的事情是絕不會那么賣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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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陵基說不清楚那筆黃金的“大頭兒”被誰拿去了,自己讓人私藏的三千兩黃金下落如何,他同樣沒有說清楚,至于他一開始讓人帶著跟自己跑的幾千兩,他倒是算得很清楚:“我把領到的黃金拿出一部分作保安團的經費,要他們為我賣命。我看到李文(第五兵團司令,投誠后又尋機逃跑,去臺后當了中將高參)派他的參謀長當代表去見解放軍,這說明李已被迫決定投降了。我立即決定遣散隨從人員,每人發給他們五兩黃金,叫他們各自去逃命;又將多余的金子和省政府的大印等偷偷投入一個水井內。”
王陵基被自己帶著的那幾千兩黃金全都散發或扔掉,這就叫“死無對證”,如果見了老蔣,他肯定會按閻錫山“給”他的數字上報,并表示所收黃雞全都發放和扔掉了——每人拿到五兩黃金的人早已四散奔逃,老蔣和陳誠不可能一一核對,至于王陵基扔進井里多少,甚至有沒有扔,那就只有“井龍王”知道了。
不管怎么說,沈醉寫的“王陵基被沒收八萬兩黃金”都屬道聽途說,而且王陵基本人也已“辟謠”,再加上其他人員旁證,我們可知王陵基進了戰犯管理所也算“窮人”,遠不及沈醉、成希超等人“闊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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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蔣丟了大陸,王陵基丟了四川,老蔣運走的黃金無法估量,王陵基匿了多少,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筆者算了一筆賬:當年用的是十六兩秤,一兩約等于37.5克,“下落不明”的三千兩就是十一萬多克,如果現在查出來,即使僅按每克一千元計算,那樣是一億多元!
王陵基領到“黃金軍費”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吞掉三千兩,“閻院長”和“關部長”、“陳次長”除了王陵基打的收條,還收獲了什么,讀者諸君肯定能猜到:仗都打到那個份兒上了,上將和部長們還不忘往自己腰包里塞黃金,老蔣能不一敗涂地嗎?
王陵基的“辟謠”其實也是“泄底”:不管他收沒收到八萬兩黃金,都至少有三千兩被他“弄沒了”,您知道那些財寶和大印最后都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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