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黃一鳴帶著3歲女兒閃閃在湖州萬達廣場直播帶貨,徹底火上了熱搜。最吸睛的就是那句“一日狂賺50萬”,再加上她全程掛在嘴邊的“我女兒不像爸爸,更像爺爺”,直接把這場童裝直播,變成了全網爭論的焦點。
先說說這場爭議滿滿的直播。4月1號那天,黃一鳴特意選在萬達廣場,帶著女兒閃閃賣童裝,從白天一直播到凌晨,整整12個小時。鏡頭里,3歲的閃閃被打扮得漂漂亮亮,全程配合試穿衣服,還奶聲奶氣地喊出“9塊9帶回家”的促銷話術,看著就特別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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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這場直播黃一鳴狂賺50萬,消息一出來,立馬炸了鍋。
不過黃一鳴很快就澄清了,說這50萬是銷售額,不是凈利潤。她還調侃,要是真能日賺50萬,一個月就是1500萬,根本不現實,實際利潤得扣掉各種成本,沒大家想的那么多。
但大家爭論的重點,根本不是這50萬到底是銷售額還是凈利潤,而是黃一鳴的操作太刻意了。
直播全程,她三番五次提“我女兒長得不像爸爸,反而更像爺爺”,經常上網吃瓜的人都知道,她說的爺爺是誰——萬達創始人王健林,而孩子的爸爸,正是王健林的兒子王思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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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她不光嘴上說,還特意把直播場地選在萬達廣場,甚至給女兒做了廣告宣傳牌,把女兒的大幅彩照放上去,吸引流量。
有網友翻出對比照,調侃說“不用做親子鑒定,血緣感都快溢出屏幕了”,還有人說,這根本就是故意捆綁王家,靠豪門話題蹭流量、賣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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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不是黃一鳴第一次這么做了。她早就給女兒開通了賬號“閃閃醬”,現在粉絲都有4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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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內消息說,閃閃單條廣告報價就超過11萬元一分鐘,而這其中,一大半都是“王思聰女兒”這個標簽帶來的溢價。
她還曾讓女兒穿印著“我爸姓王”的衣服逛萬達,春節的時候,還拍視頻讓孩子對著鏡頭祝福“爺爺奶奶”,可王家自始至終,連一句回應都沒有。
圍繞這場直播,網友直接分成了兩派,吵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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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黃一鳴的人說,她不容易,作為單親媽媽,一個人帶孩子,壓力特別大。
她自己說,王思聰從孩子出生后,一分撫養費都沒給過,只在早期轉過5萬塊錢,還備注是“打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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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個月要承擔超過4萬塊的開銷,包括房租、保姆費、孩子的托班費用,直播帶貨就是她唯一的生存辦法,說白了就是為了養孩子,無可厚非,甚至有人稱贊她“為母則剛”。
但質疑她的人更多,而且話說得也比較尖銳。大家最心疼的就是她3歲的女兒,直播12個小時到凌晨,有網友看到孩子累到哭喊“不喜歡媽媽”,看著特別讓人心疼。
而且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未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做廣告代言人,黃一鳴帶著3歲女兒直播帶貨,已經涉嫌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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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也出來提醒,3歲的孩子正是成長的關鍵期,長期被當成“流量工具人”,頻繁參與商業活動,不僅會影響身心健康,還可能導致身份認知混亂。
孩子賺的錢,全由黃一鳴和她媽媽支配,她自己說每月只能從里面拿10萬塊用于育兒,連給孩子買雙鞋都要打報告,孩子自己根本沒有一點自主權。
網友們嘲諷她,這根本就是“吃老王家的血饅頭”,借著孩子的身份消費豪門,把親情當成了賺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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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黃一鳴身上還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她一直強調自己經濟獨立,不靠王家一分錢,可有人發現,她最近解散了團隊,居住條件也變好了,難免讓人猜測,是不是王思聰私下給了撫養費,只不過她沒承認,而且這個說法也沒有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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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意外的是,就在這場直播火了沒幾天,黃一鳴自己爆料,因為和前簽約機構的合同糾紛,她被法院強制執行限高了,銀行卡被凍結,連飛機、高鐵一等座都不能坐,直播收益也沒法提現。她還說自己不是賴賬,想每月分期還款十幾萬,可限高令讓她沒法跨城選品、談合作,直播生意也受到了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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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到底,這場爭議的核心,從來不是黃一鳴能不能直播帶貨,而是她不該把3歲的孩子拉進來,更不該把孩子當成蹭流量、賺快錢的工具。現在國家早就有規定,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禁止借“網紅兒童”牟利,平臺也該加強監管,別讓年幼的孩子,淪為成人流量博弈的犧牲品。
最后也得提醒一句,王思聰到底是不是閃閃的生父,目前還沒有經過法律確認,黃一鳴說的很多話也有矛盾,大家看個熱鬧就好,理性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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