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衛健委 4月8日就深圳健安醫院院前急救事件發布情況說明。
全文如下:
近日,深圳健安醫院院前急救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對于事件的發生,我們深感痛心,并向家屬表達深切的慰問。我委、龍華區衛生健康部門已第一時間開展全面核查,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查實,深圳健安醫院未按120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醫院,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相關規定。龍華區衛生健康局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7.6萬元的行政處罰;市衛生健康委依據相關規定,責令該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六個月。
目前,關于醫院搶救延誤、轉院不及時等問題,患者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已委托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開展醫療損害鑒定,后續將依據鑒定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我委已經組織對全市院前急救醫療網絡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視情況采取責令整改、暫停或終止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等措施;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同時,市急救中心正全面梳理和優化急救調度系統,推進急救指揮調度全流程監督。
感謝社會各界對急救工作的關注和監督。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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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54歲的張女士因突發腹痛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按急救中心調度指令,她本該被送至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救護車卻將她拉到了車輛所屬的深圳市健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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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單 紅星新聞
“在我們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近八個小時后,患者終于被轉入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家屬回憶。龍華區人民醫院病歷顯示,當天早上9時許入院時,張女士已“上腹部疼痛10小時,神智昏迷,意識喪失,雙側瞳孔散大”,被診斷為失血性休克并極重度貧血、脾動脈破裂出血及脾門血腫、急性腎損傷、電解質紊亂等13項癥狀。緊急進行手術后,她在當天下午因脾動脈瘤破裂出血搶救無效離世。
當地衛健部門事后調查認定,涉事健安醫院連續兩次違反急救調度指令,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破壞公共救援體系根基,被處以7.6萬元罰款,并暫停院前急救資質半年。
據深圳健安醫院微信公眾號介紹,該醫院創建于2004年12月,位于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毗鄰深圳北站。是深圳市衛健委直管的一所集“臨床醫療、急診急救、預防保健”于一體的民營綜合醫院。該醫院為深圳市“120”急救中心網絡醫院,承擔轄區近百萬人口的急診急救任務,年120出車量位列全市前10名,民營醫院第2名,龍華區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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