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東省陽谷縣的一名普通農民,名叫蒲玉國。這大半年來,我手里緊緊攥著一份跨省官司的民事判決書,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為了這份判決,我耗盡了心力,可即便贏了官司,我投入的那二十多萬元血汗錢,如今看來大半都要打了水漂,剩下的這點判決款,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才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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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信“包回收”承諾,舉債跨省搞養殖
事情還要從2023年10月說起。當時,我想著搞點養殖副業來補貼家用,接觸到了遠在湖北孝感的“湖北立高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邱某某。
他們當時宣傳得非常好,說他們的羅氏蝦養殖項目前景廣闊。邱某某向我承諾,只要跟他們合作,公司不僅提供蝦苗和設備,還會免費提供全程的技術咨詢和上門指導,保證蝦苗送到養殖場的存活率不低于95%。最吸引我的是,他們承諾等蝦養大了,會以市場回購價(每斤40元-45元)現金結算,包回收。
對于我們老實巴交的農民來說,這種“包技術、包回收”的承諾無疑是最大的定心丸。于是,我東拼西湊,在2023年10月跟他們簽訂了協議書。
投入二十余萬,技術指導卻成空
為了把這個項目搞好,我真是下了血本。
根據我手里的銀行轉賬記錄,從簽訂合同開始到2023年年底,我陸陸續續向湖北立高公司轉賬了合作費、苗種費等共計16萬7千多元。后來到了2024年上半年,為了大棚維修、補貨等雜項,我又直接向負責人邱某某個人轉賬了1萬7千元。前前后后,我真金白銀投進去了快二十萬,這里面很多都是我的養老錢和借來的錢。
錢交得痛快,可承諾的服務卻沒跟上。養殖期間,我多次向邱某某反映蝦的產量不高,急需當初承諾的技術人員上門指導,幫我看看問題出在哪。可左盼右盼,直到2024年6月,邱某某才來過一次現場。除此之外,我再三請求安排技術老師來指導,都像是石沉大海,沒了音訊。
缺乏專業指導,我眼看著投入的苗種沒法大量長成合格的商品蝦,心急如焚。
公司悄然注銷,負責人一度失聯
更讓我感到絕望的事情發生在后面。就在我焦頭爛額地應對養殖問題時,我突然發現,和我簽合同的那家“湖北立高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竟然在2024年5月30日悄沒聲地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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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顯示湖北立高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注銷,法定代表人為邱進峰)
我這才知道,這家注冊資本500萬的公司,其實就是邱某某一個人的獨資公司。公司注銷了,我的合作協議怎么辦?我投進去的錢找誰要?那一刻,我感覺天都塌了,我這樣一個外地農民,去哪里找他們?
贏了官司輸了錢,判決執行難上難
走投無路之下,為了討回公道,我只能咬牙請律師,跨省跑到湖北孝感去打官司。
2025年下半年,案子終于開庭了。法院經過審理查明,雖然公司注銷了,但邱某某作為唯一股東應當承擔責任。法院也在判決書中認定,被告邱某某沒有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的“技術指導”義務,存在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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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部分截圖,顯示法院認定被告未積極履行技術指導義務,存在違約)
然而,判決的結果卻讓我心里五味雜陳。我原本主張返還全部合作費、運費以及未能達到承諾產量的巨額損失,總共六十多萬元。但法院最終認為,我也要承擔養殖風險,并且對于運費、差旅費等細節在合同中已有約定由我承擔。
最終,在2025年10月22日,法院判決邱某某賠償我各項損失共計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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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頁截圖,顯示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60000元)
從投入二十萬,到最后判決賠償六萬,我這心里真是有苦說不出。為了這個項目,我付出了兩年的心血,搭進去十幾萬的虧空。
現在,雖然手里拿著勝訴的判決書,可我依然高興不起來。公司已經注銷了,剩下的只有邱某某個人。我一個外地人,人生地不熟,我真的很擔心這判決下來的六萬塊錢,到最后也只是一紙空文,難以執行到位。
我懇請社會各界的好心人幫我關注一下這件事。如果你是邱某某,看到這個消息,希望你能對得起咱們當初的合同,對得起法律的判決,把這筆錢還給我,給我這個遭受重創的家庭留一條生路。我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幫幫我,讓這份生效的法律判決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別讓我們老百姓流汗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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