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個日本女大學生鼓起勇氣走進混浴溫泉,剛想下水,被工作人員攔住,硬邦邦丟來一句話——毛巾不能帶,必須全脫。
她看了一眼池里的大老爺們,掉頭就走。
這段親歷發到網上,被分享了數十萬次。評論區一幫人噴她矯情,另一幫人替她喊冤。沒人在意她最后有沒有泡上,大家吵的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日本混浴,真的規定必須一絲不掛嗎?
"強制全裸"寫進法律了嗎?沒有
先說一個可能讓人意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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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遍日本現行法律,找不到任何一條寫明"入湯必須全裸"的硬性規定。
那旅館憑什么這么要求?他們援引的是《公眾浴場法》里一句措辭模糊的話,大意是"為保持水質衛生,應避免衣物入池"。
就這么一句話,各家旅館自行發揮,有人解讀成"禁止穿泳衣",有人直接解讀成"一律不許穿任何東西"。這個規矩,說穿了是旅館自己立的,法律從來沒說死。
問題是,這個模糊地帶從哪兒來的?
故事要從一千多年前講起,但我盡量說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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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浴這件事,在日本最早跟宗教有關。佛教講究凈身禮佛,寺廟里的澡堂男女共用,目的是洗干凈去拜佛,沒人想歪。洗澡本身帶著點神圣感,誰要是覺得有什么不對勁,說明自己心眼兒臟。
到了江戶時代,這套傳統流進了城市商業浴場。光是江戶一地,公共澡堂就超過六百家。那時候沒有浴室,窮苦人每天干完活,大家光著身子下到一個池子里,聊工錢、聊街坊八卦——混浴在當時就是一個脫了衣服的茶館,沒人多想什么。
但這個畫面到了外國人眼里,感覺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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