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魏時期,朝廷抓了犯人,不光殺掉他本人,還連帶著處置他的妻子和孩子,死刑犯的妻女被編入“樂戶”,不是因為他們會唱戲,而是皇帝要實施懲罰,這些人單獨登記戶口,稱作“樂籍”,一輩子不能換工作,也不準和普通人結婚,還要無償干活,唐代將樂人分成三個等級,坐部伎地位最高,立部伎次一等,雅樂工最低,等級越低的人越沒有尊嚴,這不是看不起唱戲的,而是國家通過制度讓人感覺自己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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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打贏靖難之役后,就把建文帝那邊忠臣的家眷都送進了教坊司,鐵鉉和齊泰這些人的妻子女兒,有的才四歲就被編入其中,朱棣親筆批了一句話:“生下的兒子就當搖錢樹”,這話說得非常冷酷,但真有檔案記錄著這件事,鐵鉉的兩個女兒不肯接客,自己寫了首詩遞上去,說她們清白還在,不愿墮落下去,詩送到朱棣手里,他居然放過了她們,這不是他心軟了,而是偶然松了手,漏出了一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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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三年,也就是一七二三年,他下令取消樂籍制度,聽起來挺解氣,但乾隆皇帝剛登基就補上一刀,規定想參加科舉考試的人,家里必須連續四代都沒人從事過那些低賤職業,這意味著你的兒子能讀書,孫子能進學堂,重孫才有機會去考場試試運氣,道光年間有個出名的藝人,攢了一輩子錢去捐個官職,不是為了當官,而是為了讓后代能有資格參加考試,錢買不到身份,只能換來一個盼頭,希望下一代不再活在陰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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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八七二年的上海,有位唱京劇的名角紅遍全城,他娶了廣東一位富商家的女兒,婚禮剛辦完,官府就出面干涉,女方挨了兩百個耳光,男方被發配到遠方,媒人也被戴上木枷關了十天,官府搬出的理由還是《大清律例》里那句“良賤不能通婚”,這時距離雍正廢除賤籍已經過去了一百四十九年,紙上的規定早就沒了效力,可街坊鄰居和衙門差役心里還守著老規矩,老百姓不信朝廷的新法令,只認祖上留下來的那套老辦法。
鐵鉉的女兒寫的那首詩,還能在明朝人的筆記里找到,是某個無名氏抄寫的,沒有署名,也沒被官方文獻收錄,這首詩沒被當成文學作品流傳下來,只是當作她還沒淪落的證據,用來換回一條命,比“下九流”更讓人難受的是,教坊司里死去的那些女人,連名字都沒留下,她們的詩成了唯一能證明她們曾經是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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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批評網紅和主播不務正業,說他們丟人現眼,這話聽著耳熟,雖然現在沒有法律把人分成高低貴賤,但說話時那種“你不夠格”的口氣,跟以前講究“良賤不婚”的時代差不多,不是法律在攔著人,是有些人的想法還停在老地方,有人覺得這是進步慢,其實更像是傷疤表面結痂,底下還連著筋。
上海那案子判完了,大家私下里都在說,演員娶了富商的女兒,這事怎么就不行呢,可沒人敢公開問一句,既然戶籍制度早就取消了,為什么那些老規矩還在管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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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翻過那些記錄,發現那姑娘挨了打,回到鄉下后整整三年沒出過門,她丈夫從流放地回來以后,也再沒登臺唱過戲。
這首詩被人抄了一遍又一遍,紙張慢慢變黃了,上面的字跡卻始終看得清楚。
沒人知道她最后活到哪一年,大家都記不清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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