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兵部尚書陳新甲被斬于京城西市,行刑前他極力自辯:“我為大明鞠躬盡瘁,陛下主張議和,為何怪到我頭上?”
陳新甲士四川重慶人,1612年中舉,之后任定州知州,隨著能力的顯現,職位也越升越高,當時很多人都認為他有才干,有魄力,又擅長邊事,是文人統帥的典范。
這個評價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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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也十分欣賞陳新甲,1628年將他提為刑部員外郎,之后平步青云。
1631年,他其實跌過一個大跟頭,大凌河新城被清軍包圍,他負責征調糧餉,修繕城防,最后城破沒保住,崇禎大怒將其革職。
他畢竟還是有點才華,當時很多大臣跟他關系要好的紛紛上前說情。皇帝都不為所動,直到監軍太監馬云程也站出來替他說好話,皇帝這才重新啟用他。
陳新甲卻這時候上書:“我本來被革職了。如今卻因為宦官一句話又官復原職,臣恐怕天下人認為我依附宦官,清議難容,臣還是辭職吧。”
這話他自己不說,皇帝日后想起來免不了會懷疑大臣和宦官勾結,但他自己主動提出來了,皇帝就會再猜忌了,也同時堵住了別人的嘴。
這都是做官的學問。
崇禎不僅沒同意他辭職,很快,就給他升副使。
1638年,他就接任了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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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這一年,他和孫傳庭相互倚重,面對清軍的來勢洶洶,誰也不敢盲目出戰,順天巡按氣不過,上書直接彈劾他畏敵逗留。
陳新甲聽說后,也立刻上書自辯說都是對方挾私報復,自己不戰自然有不戰的理由,總而言之他給崇禎說服了,崇禎認為他沒罪,駁回了別人對陳新甲的彈劾。
之后,陳新甲對部隊整頓軍紀,卻不料夜間士兵嘩變,鬧出了不小的動靜,陳新甲立刻自請處分,皇帝見他態度誠懇,免了追責,之后再有大臣彈劾他,都會被崇禎斥責“輕議重臣”。
從這里能看出來陳新甲也不是個單純的人,至少他很會以退為進。
其實明末可用的能臣,一心為大明,真正大公無私的并不多。
我們之前講的狀元魏藻徳也是個能拿捏皇帝心思的重臣,主要重心都放在迎合皇帝,爭權奪利上。在關鍵的國家大事上,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哪怕明朝拿不出軍餉了,魏藻徳還是在貪財,斂財。
明末這輛老破車開到這已經很吃力。
松錦之戰爆發,清軍勢不可擋,大明城池相繼淪陷,總督洪承疇不敢決戰。
陳新甲和洪承疇意見不統一,陳派人去前線和洪承疇商量想要四路夾擊,洪承疇認為這樣分兵勢弱,應該持重固守。
陳新甲不同意,并堅持己見,由于他派去前線的人浮躁,小勝即奏,讓朝廷的人誤判了戰爭的局勢,然后陳一再催逼洪承疇,最后間接導致死傷過萬。
陳新甲不反思,反而包庇傳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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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清軍越打越近,崇禎就把陳新甲找過來商量到底怎么辦。陳新甲提出先安內再攘外,建議暫時與皇太極議和。
這話是陳新甲的本意,也是揣測到了圣意,崇禎也有心議和,可朝中的一些老臣堅持不肯,他作為皇帝不能先怯戰。于是,陳新甲替皇帝說了心里話,皇帝就把這件事交給了他。
崇禎很含蓄地對陳新甲說:“城圍且半載,一耗不迭,何間之乘?可款則款,不妨便宜行事。”
這意思就是該怎么辦怎么辦,要錢還是要地先去談談議和的條件。
陳新甲馬上推薦馬紹愉作為談判大使,赴沈陽執行談判任務。
這事要做的很隱秘,崇禎的手諭和旨意都是悄悄的,并只在兩個人之間流傳。
陳新甲派去的馬紹愉也確實完成了任務,從黃金30萬兩、白銀200萬兩的歲幣砍價砍到了黃金1萬兩、白銀100萬兩。
馬立刻把最終敲定的數字寫給了陳新甲,并附上了清軍的話,這些銀子你要不給,我就接著打你了。我反正要是真動手,你賠得不止這些。
誰能想到,陳新甲看完信后順手放在桌上,仆人誤以為那是普通的塘報,便交給塘報官傳抄。
這下好了,本來私密的事被廣而告之了。
大臣們群起而攻之,紛紛找到崇禎問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崇禎不敢說是自己主張的,就把陳新甲推出來,說是他的問題,要斬他。
陳新甲為了自保,又上了自辯的折子,還不斷地引用皇帝的手諭原文,還自吹自擂,夸大自己過往的功勞。
與此同時,他還行賄官員,讓人替自己說好話
他也沒少受賄,所以行賄這事也是情理之中。
皇帝一看這小子是打算把自己也拉下水,干脆趕緊滅口吧,在爭辯下去,這幫老臣能用唾沫給自己淹死了。
所以,陳新甲就這么死了。
之后崇禎再也不敢提議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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