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余金生執行死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前余金生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至此,網紅 “羅大美” 遇害案迎來最終判決結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
2025 年 10 月 24 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金生不服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也依法核準了余金生的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余金生因長期賭博急需用錢,得知 “網紅” 尚某鋒(網名 “羅大美”)較為富有后,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恒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2023 年 7 月 5 日晚,楊恒受余金生指使,將 “羅大美” 誘騙至余金生住處,隨后余金生將其手腳捆綁控制,并伙同沙玉姣將其轉移至閑置平房內,脅迫 “羅大美” 轉賬二百余萬元。7 月 7 日凌晨,余金生更是殘忍地將 “羅大美” 殺害,并將尸體掩埋于紅薯窖內,作案后還與沙玉姣一起毀滅罪證。
![]()
南陽中院認為,余金生、沙玉姣、楊恒的行為構成搶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余金生在搶劫后殺人滅口,還構成故意殺人罪。余金生和沙玉姣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楊恒為從犯。最終,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對三被告人適用了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附加刑,同時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余金生此前就有多次搶劫案底。2001 年,他就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2011 年又因搶劫出租車司機再次獲刑。屢教不改的他最終因犯下嚴重罪行,受到了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庭審中,余金生還曾當庭翻供,否認搶劫、殺害行為,稱轉賬是被害人自愿贈予,其死亡是意外,但證據確鑿,其辯解未被法院采納。
![]()
“羅大美” 作為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其遭遇令人痛心。此次余金生被執行死刑,彰顯了法律對嚴重犯罪行為的零容忍,任何企圖通過違法犯罪獲取利益、踐踏他人生命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希望這起案件能給社會敲響警鐘,提醒人們要增強法律意識,遠離違法犯罪,共同維護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受害人妹妹在得知余金生被執行死刑后表示,悲傷和痛苦不會因此消失,但隨著事情落幕,家人終于可以慢慢往前走,他們也將去哥哥墳前告慰亡靈。而從案發直至余金生被判處死刑,其親屬未向受害人家屬道過歉,這也讓人感到遺憾。
法律的公正裁決,讓正義得以伸張。網紅 “羅大美” 遇害案雖已結束,但它所帶來的警示意義,將長久地留在人們心中,時刻提醒著我們法治社會不容犯罪行為肆意妄為。
#民生微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