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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印發《廣東省大學生每天陽光體育活動不少于一小時試點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是繼2025年2月廣東省教育廳針對中小學生體育活動出臺《關于保障中小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低于兩小時的通知》后,又針對大學生體育活動出臺的一份文件。
該《指引》明確,2026年春季學期開始,聚焦“全員參與、增時提質、精準干預、長效保障”,通過系統化、制度化、常態化的體育工作安排,“一校一策”試點大學生每天陽光體育活動不少于一小時。
《指引》提出十項試點工作要點。
第一,抓牢課堂主陣地,上好每一節體育課。嚴格落實體育課最低學時要求(本科144學時、專科108學時),推動面向三年級以上學生(包括研究生)開設形式多樣的體育課程。確保每節體育課學生中等及以上強度運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
第二,豐富時空供給,每周安排一個“校園運動日”。每周固定設置1個半天“校園運動日”,該時段原則上不安排理論課程教學,由學院(系)結合實際,集中組織學生開展體育鍛煉、競賽、社團活動、體質健康輔導講座等多樣化體育活動。各學院(系)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活動內容與組織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確保每位學生每周有固定、完整的時間段投入到體育鍛煉中,將學生陽光體育活動落到實處。
第三,加強支撐體系,配備一名兼職體育輔導員。高校為每個二級學院(系)配備至少1名兼職體育輔導員。
第四,培養鍛煉毅力,選定一個運動項目。推行大學生基礎鍛煉任務,每天完成“健康跑不少于3000米”(每周不少于5天,由高校根據本校學生情況,自行研究確定男生、女生的用時指導標準)。根據高校實際情況,可通過校園智慧跑道、運動APP等方式記錄并定期統計完成情況。因身體條件等原因不適合跑步的學生,經向學校體委申請核準后,可選擇游泳、快走、跳繩等替代項目加強日常體育鍛煉。鼓勵高校將學生“周均達標天數≥5天”完成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將游泳納入學生畢業考核內容。
第五,增強團隊意識,加入一個體育社團。將體育類學生社團作為推動“大學生每天陽光體育活動不少于一小時”落地落實的重要載體,科學規劃體育社團類別,保證校級體育社團數量不少于20個,將體育社團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鼓勵每名學生在校期間至少加入一個體育社團(協會、俱樂部)。
第六,培養合作精神,每周參加一次球類運動。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學生在完成基礎鍛煉任務之余,每周至少參與一次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等球類活動。
第七,完善競賽體系,每年參加一次體育比賽。構建和完善“班級—院系—校際”三級體育競賽體系,廣泛開展面向人人、充滿活力的群體性體育賽事活動,確保每名學生每年至少參加1項比賽。推行高校運動會“1+1”制度,即每年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校級運動會(體育節),參賽學生人數占全校學生總數的10%左右;各二級學院(系)每年舉辦1次覆蓋全體學生的全員“院(系)運動會”。
第八,構建激勵機制,頒發一張體質健康證書。達到優秀等級的畢業生代表,由學校主要領導頒發證書;達到良好、及格等級的畢業生,由學校二級學院(系)領導頒發證書。
第九,建立監測體系,建好每生一個體育檔案。利用信息化手段為每位學生建立動態的“一生一檔”體育運動檔案,記錄學生體育課成績、體質健康測試、日常體育鍛煉、參與體育競賽活動等情況,每年形成學生“體育綜合畫像”,并建立預警和干預機制。
第十,培育體育文化,建立一個體育宣傳站。充分利用校園網、公眾號、宣傳欄、廣播站等平臺,設立陽光體育宣傳專欄或站點。開展學校、院系、班級“體質健康達人”評選活動,廣泛宣傳堅持體育鍛煉的先進典型、各學院(系)特色體育活動與賽事風采,講好校園體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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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林霞虹
頭圖:AI生成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席樂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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