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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駕遇民警檢查棄車逃跑
被帶回后試圖行賄兩萬元“求放過”
民警“用當(dāng)場嚴詞拒絕”給出了答案
法律紅線不可觸碰
金錢買不來 “豁免權(quán)”
違法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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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民生路二中路段,對一輛二輪摩托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cè)松裆艔垺⑸砩仙l(fā)濃烈的酒氣,準備對其進一步檢查時。該駕駛?cè)司钩妹窬粋錀壾囂优埽詈蟊粓?zhí)勤民輔警控制,并帶至安全區(qū)域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jié)果涉嫌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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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民警按規(guī)定將駕駛?cè)隧f某送往醫(yī)院抽取血樣固定證據(jù)。途中,韋某突然與民警“套近乎”:哥,我拿一萬塊錢,大家一起分,你們工資也不高,大不了給兩萬,求放過,我會保密的.......韋某的“無理”要求被民警義正言辭拒絕了。
經(jīng)司法鑒定,韋某血液中檢測出酒精含量為106.4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jù)韋某稱:當(dāng)天20時許,在親戚家吃飯,期間喝了啤酒,23時許結(jié)束,覺得還沒喝夠,覺得這個點應(yīng)該沒有民警查車,就騎上摩托車找朋友繼續(xù)喝酒,沒想到半路就被民警查了。開始以為棄車離開現(xiàn)場就沒事了,不料還是被抓回,后來想通過賄賂的方式求“放過”,誰知民警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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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駕駛?cè)隧f某進行嚴厲批評,告知其法律面前沒有僥幸,更沒有 “通融” 可言。最終,公安機關(guān)對韋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吊銷駕駛證,并給予相應(yīng)的罰款 處罰。
廣西公安交管部門提醒:駕車出行,安全為先,酒駕醉駕本身就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逃避檢查、賄賂執(zhí)法民警更是錯上加錯,只會加重處罰后果。
請廣大駕駛?cè)死斡洠雒窬瘷z查時,務(wù)必主動配合、依法依規(guī)接受檢查,嚴格遵守安全停車、出示證件、如實說明等要求,堅決杜絕逃跑、沖卡、賄賂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敬畏法律、嚴守紅線,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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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葉叢健
內(nèi)容來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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