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一起案件的判決結果,讓無數深陷催收噩夢的負債人看到了曙光。
維權路一波三折,堅持上訴終獲勝
陳先生因患甲狀腺癌,借了12.5萬元網貸用于治療,因病無法長期工作導致逾期。2023年5月,他的兩個手機號、包括父母的手機號同時收到一條1068號碼發送的催收短信,短信中赫然寫著他的全名和欠款金額。
更令他難堪的是,其中一部手機實際由前同事辦公使用,意味著他的負債情況還被暴露給了第三人。
陳先生通過工信部官網查詢到發送短信的公司是江西情譜科技有限公司,遂將其告上法庭。只不過,一審法院認為是正常的催收行為,不構成名譽權侵權,陳先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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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放棄,提起上訴。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情譜公司未經陳先生明確同意,擅自向其親屬披露債務信息,已構成對陳先生個人信息權益的侵犯,判令該公司書面致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審、二審過程中,作為被告的情譜公司均未出庭,記者在網絡上查詢了該公司的工商信息,發現有多個被起訴侵犯個人隱私的案件,但撥打其公開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工商信息也顯示其因地址無法聯系被列為經營異常狀態。
窺斑見豹,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
很多人誤以為債務逾期被催收是天經地義的,但事實上,債務信息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信息,任何人無權隨意擴散,哪怕接收方是借款人的親生父母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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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催收行業將“聯系家人”視為常規操作,仿佛親屬是給借款人施壓的最佳途徑。但是,廣州中院這個判決明確給催收行為劃出了一條法律紅線:催收的對象只能是債務人本人,向無關第三人透露債務信息,就是侵權。
然而,一個令人遺憾的現實是:
從2025年8月法院判決至今,陳先生始終未收到情譜公司的任何書面致歉,該公司還拒不支付陳先生墊付的案件受理費,最終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一家多次卷入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糾紛的公司,連法院的判決都敢視若無睹,足見這一行業的亂象有多深。
深層反思,侵權短信為何能輕松發出?
債務逾期后,借款人往往會頻繁收到1068、1069短信發送的催收信息,如果只是對借款人本人發送,這無可厚非,但是絕不拿突破法律底線,對親人、朋友進行催收施壓。
1068、1069號段本是經工信部批準的正規通信資源,工信部明確規定,碼號使用者須對發送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然而,大量1068、1069碼號資源通過層層轉租、轉借,淪為暴力催收產業鏈上的群發工具。目前,此類通過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的渠道已經被司法機關注意到。
2025年年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結了全國首例反詐公益訴訟案頗具代表性,案件顯示,碼號經四次轉手落入無資質公司,短短兩個月內發送涉詐短信6525條,造成受害人損失逾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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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杭州互聯網法院判令6個被告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50萬元,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2026年4月2日,公安部經偵局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了全國“4·2行動”,對網貸全流程進行嚴管,重點打擊非法催收、數據泄露等亂象。我們相信,在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下,消費者終將迎來潔凈的電信網絡空間。
編后語
陳先生的維權經歷提醒每一位遭遇暴力催收的人:留存好短信、通話記錄等證據,當遇到暴力催收時,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讓每一個普通人的手機號都不再是催收名單上可以隨意標記的數字,讓每一個負債人的尊嚴都不再被肆意踐踏,這才是廣州中院這份判決的真正意義,以及真正值得期待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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