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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17 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幽靈外賣”系列案處罰結果,對拼多多、美團、京東、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 7 家平臺合計罰沒 35.97 億元,創下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最大罰單。
“幽靈外賣”的運作模式:有人先在平臺上掛出一排看起來很正規的“品牌專柜”,把顧客吸引過來下單;但這些商家自己不備貨、不生產,甚至證照都可能是假的。等顧客付完錢,商家再將訂單扔進一個地下批發市場,誰報價最低就將活派給誰做,最后再貼著前臺那個“品牌”的名字交付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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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報道,這起歷時近 10 個月、覆蓋全國 31 個省區市、波及所有主流電商平臺的大案,源頭竟是一筆普通的蛋糕外賣投訴。
2025 年 7 月,北京海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一家名為“甜顏情書”的蛋糕店疑似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這家店在北京的 20 多家店鋪均無實體門店,更驚人的是,其名下 378 家連鎖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全部系偽造。
隨著線索不斷延伸,監管部門逐步挖出一條由“幽靈店鋪”、轉單平臺、假證團伙以及平臺審核漏洞共同構成的黑色產業鏈。
此后,市場監管總局決定提級調查,并順著“轉單”這一關鍵鏈條繼續深挖。
調查發現,重慶轉單寶和安徽尋夢兩家轉單平臺相互勾連,為大量“幽靈店鋪”提供批量上線、違規轉單的技術支撐和交易通道。
辦案人員通過對數千萬條、后續疊加至數億條的數據進行電子取證和交叉分析,最終查明,兩大轉單平臺累計違規轉單蛋糕訂單多達 360 萬個,涉及 7 家主流電商平臺。
隨著案情升級,市場監管總局從全國抽調百余名執法骨干,組成 7 個專案組和 1 個技術專案組,統一開展現場核查和調查取證。
辦案過程中,平臺數據量大、系統復雜、存儲分散,調查難度極高。
更棘手的是,部分平臺并未積極配合,而是采取“一晾二拖三拒絕”的方式拖延調查,以“系統升級”“無權限調取”“商業秘密”等理由拒絕或拖延提供數據,有的平臺甚至只提供“打折”后的碎片化數據,試圖干擾執法判斷。
面對這種局面,專案組一邊利用自行搭建的數據庫做交叉比對,一邊用最“笨”的辦法逐店核驗,花了兩個星期、動用幾十個手機號,核查了數千家蛋糕店鋪信息,再結合轉單平臺數據不斷倒查溯源,才逐漸摸清平臺內部運營邏輯和違規鏈條。在這種反復博弈中,一些平臺最終才從最初只給 20%、40% 的數據,逐步“擠牙膏”式補交到 100%。
案件辦理過程中,個別平臺還出現了更激烈的“硬對抗”。
《紅星新聞》報道細節:
當時針已經悄悄指向晚上 10 時,這場持續了近 3 個小時的“爭執”,似乎還看不到一個求同存異的結果。
“爭執”的雙方,一邊是 7 個專案組之一的組長周群標帶著組員溫凌雁、發著高燒的婁思涵和一名專家,另一邊則是某平臺企業派出的對接工作代表,雙方的主要分歧是確定調查取證的范圍、權限以及一個取證的關鍵詞。
當天上午 10 時,專案組就根據安排進駐平臺開展現場核查,然而對于專案組的調查,該平臺企業卻采取了“一晾二拖三拒絕”的“太極戰術”,甚至揚言投訴執法人員。
面對企業的不配合,溫凌雁被氣得流下了委屈的淚水,但是她腰桿不彎、底線不退,抹干眼淚繼續干,以“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堅定立場,和同事們一起用法律武器打破平臺企業推諉扯皮的“太極戰術”。
最后,在專案組持續不懈的努力下,對方終于在深夜 12 時左右提供了相關數據。專案組完成取證工作,時間已經是第二天凌晨 3 時。
自從進駐平臺現場開展調查后,專案組發現面對大型電商平臺技術取證是突破案件瓶頸的關鍵,也是面臨的最大難題。“我們遇到的最大挑戰還是‘數據量大、取證難、固定難、核驗難’。電商平臺的業務數據不僅數量龐大,而且存儲分散,一般都是在云端。”專案組成員、河南省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一級行政執法員張毓昊說,這就意味著調查取證不可能像一般執法那樣通過調查電腦、硬盤就能成功,而是需要平臺企業技術人員配合,從云端現場調取數據并提供給專案組。
然而在實際調查過程中,專案組的數據獲取與調查取證卻遇到了重重困難,因為平臺企業多半會采取“軟對抗”的方式破壞調查取證——他們或以“系統升級”“無數據授權”“數據不在本地”等為由拒絕提供數據,或以“商業秘密”“網速不夠”為借口拖延配合,或安排無關人員反復周旋;有的平臺表面上“積極配合”,實則提供碎片化、格式混亂的數據,企圖淹沒關鍵信息……周群標他們的遭遇是專案組的常規待遇,很多時候專案組從上午 10 時開始進駐企業,可能直到晚上 10 時都還一無所獲;有時候平臺即使提供了數據,也只是整體數據 1/3、1/4 甚至更少的打了折扣的數據量。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面對平臺企業的種種“花招”,專案組與其全面斗智 —— 比拼數據。
“張哥,我的手機號已經不能再看了,你用你的手機號注冊后繼續查……”有段時間,在專案組,兩位成員之間類似這樣的對話非常頻繁和常見。
原來對于各大平臺的數據,專案組當時想到了一個“最笨”的辦法——他們登錄 7 家平臺,一個蛋糕店鋪一個蛋糕店鋪去核驗信息、查資質,有的還去實體店進一步查驗。
但是對于每一個手機號,平臺會限定登錄查看次數,于是就有了大家相互之間的這種日常對話。花了 2 個星期左右的時間,跑“廢”了幾十個手機號、核驗了三四千家店,他們用“笨”辦法啃下“硬骨頭”,再加上重慶轉單寶和安徽尋夢的數據,專案組就有了自己的大數據庫。
當企業向專案組第一次提供“打折”的數據后,他們就能和自己的數據庫進行比對,建立“數據共性、數據比對、交叉核驗、溯源倒查”的工作機制,發現其中的“貓膩”,然后再去重新和平臺“對話”或“對質”。
面對專案組如此有底氣的數據證據,平臺企業開始“擠牙膏”——20%、40%、60%……直至 100% 提供他們的數據。“為破解技術困境,我們反復研究平臺數據架構、交易流程及算法邏輯,最終成功穿透平臺數據屏障,實現對訂單流轉、資質備案、轉單交易等關鍵電子數據的精準提取、分類梳理與有效固化。”專案組成員、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一級科員馬振鐸說。
平臺采取“軟對抗”時,專案組需斗智,但是面對個別平臺的“硬對抗”,專案組就還需要斗勇了。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10 時,當江蘇、江西組的張杰、陳操、胡超、郭暉等專案組成員一起進駐現場開展核查時,他們不會想到將在這里經歷跌宕起伏的三天兩夜。
在平臺“一晾二拖三拒絕”的“太極戰術”下,直到晚上 11 時,整個調查取證工作都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
無奈之下,郭暉等幾位執法人員決定使用該企業提供的僅能下到 1 樓的門禁卡,在周圍轉轉看看能不能有所發現。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這個平臺企業上下班“高峰期”的特殊時間點,執法人員通過平臺企業的工作人員行動軌跡,居然摸排到了一個他們真正的工作地點。
想盡辦法進入辦公場所后,郭暉發現一個可疑的辦公室。
盡管身著執法制服,主動亮明身份,對方仍強行阻止他們進入。
在爭奪房間門控制權時,郭暉的手被企業員工故意用門擠壓造成骨折。
郭暉咬牙堅持,直到企業負責人終于松口答應提供數據。
然而對方卻玩起了“拖字訣”——從開始答應凌晨 3 時給數據,執法人員等到凌晨 5 時,又從凌晨 5 時拖到中午 12 時,交出的數據卻大打折扣。有了第一天的“意外”,專案組專門協調當地公安部門一起進行第二次數據提取取證工作,并請技術總監當面操作。
12 月 4 日晚上 11 時許,正當專案組在進行調查時,該平臺的安保負責人突然情緒失控,當著公安和專案組的面,帶著一群人直接沖擊辦案現場,對執法人員推搡拉扯,發生暴力抗法事件。
前一天手部骨折仍堅持工作的郭暉,見狀立即上前阻攔。作為一名轉業軍人,他本能地擋在沖突最前沿,卻被迎面推倒在地,頭部重重磕在地上。120 急救車迅速將他送往醫院。
本以為發生如此惡劣事件,該平臺會及時提供數據,沒想到企業技術總監與企業負責人單獨溝通后,技術總監突然自行倒地,也被 120 急救車送往了醫院,當天的調查取證被迫結束。
專案組的執法人員跟到醫院,醫生稱該技術總監心臟和身體均無礙。
暴力抗法事件發生后,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總局領導專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置工作,并要求總局執法稽查局立即派負責同志赴實地了解情況。
12 月 5 日晚上,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彭增田受命趕到現場處理情況,該平臺企業才第二次提供了相關數據。
就在當天,專案組還和屬地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一起,針對暴力抗法事件與該平臺展開談話。
正當雙方進行交流時,該平臺一名工作人員在 A4 紙上寫下了“沉默”“不說”等字樣,提示接受問詢的同事。
結果被專案組逮個正著,令人震驚且如同電影一樣極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 —— 該工作人員竟然將 A4 紙揉成一團,當著會場所有人的面,“吃”了。
狹路相逢勇者勝。
“幽靈外賣”案件查辦過程就是一場傲慢與正義、非法與執法的較量。面對前所未有的阻力,無論是“軟對抗”還是“硬對抗”,專案組全體同志斗智斗勇,以“越是艱險越向前”的斗爭精神,在重重障礙中劈波斬浪、開路前行。
郭暉經簡單包扎治療后,不顧醫生勸阻,毅然返回調查現場。
周群標連續作戰 72 小時,心臟病突發送醫搶救,躺在急診室的病床上,他滿腦子想的都是案卷細節與未完成的核查事項。病情平穩后,周群標立即從急診室趕回查案現場:“案子沒辦完,我放心不下。”
樸素的話語背后是一種“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精神,“白加黑、5﹢2”成為常態,節假日都沒有休息,輕傷不下火線……經過 3 輪現場核查,專案組在7家平臺的“銅墻鐵壁”中撕開缺口,查實了 67604 家“幽靈店鋪”的鐵證,為案件成功查辦奠定了堅實基礎。
其中拼多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稱,甚至采用暴力、軟對抗等手段阻礙監管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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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3 輪現場核查,專案組最終查實 67604 家“幽靈店鋪”,掌握了平臺未履行資質審核義務、違規放任“幽靈外賣”上線經營的關鍵證據。
由于案件表面上看是一起大案,實質上卻對應著 6 萬多家店鋪、6 萬多個具體違法事實,每一家店鋪情況不同,因此處罰認定難度極高。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專門會同立法、司法機關以及學術界多輪論證法律適用、平臺責任和處罰尺度,最終確定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對平臺未履行審查義務的行為實行“一店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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