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女子花21萬買了臺新能源汽車,因為沒現車,還特意等了幾天,可開回家后卻發現車機里有很多照片和視頻,原來這是一輛展車,女子覺得被欺詐,要求換車或賠償5萬塊。可4S店卻說:他們也不知道是展車,屬于工作失誤!
3月中旬,陳女士在4S店看中了一臺車。因為想要的顏色沒現車,銷售說要等幾天從外地調貨,她也挺痛快地答應了,反正能提到一輛全新的車,等等就等等唄
可車開回家沒幾天,她就在車機相冊里發現了一些“驚喜”:一大堆照片和視頻,拍攝時間是2月初,畫面里清清楚楚能看到4S店的展廳。也就是說,這輛車在兩個月前,就已經擺在展廳里讓人摸來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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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當場就懵了
她趕緊翻了下行車記錄儀,好家伙,里面也存著展廳內的照片。座椅雖然套著保護套,看起來像新車一樣,但車機里這些“鐵證”騙不了人
陳女士覺得自己被忽悠了。她去找4S店理論,對方一開始還不承認,說是外地調來的新車。直到她把照片和視頻亮出來,店里才不得不認:確實,這車2月份在他們展廳擺過,后來轉到外店,沒賣掉,又調回來賣給了她
但4S店強調,這不是故意騙人,是“工作失誤”,庫表上只記錄了車輛位置,沒寫清楚它當過展車。銷售、交付環節都沒人發現,就稀里糊涂賣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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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不買賬。她說,如果買車時知道這是展車,她肯定不會花21萬買。她現在要求換一輛新車,或者賠償5萬塊外加道歉
4S店則表示:換車基本沒戲,車已經上了牌,一退一換就成二手車了,損失太大。可以送幾次深度保養,或者價值一兩千塊的禮品。至于5萬賠償,實在接受不了,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有意思的是,陳女士在投訴車企官方客服時,客服曾備注說“購車前已告知她是展車,她能接受才調的貨”。陳女士當場炸毛,說她從來沒聽過這種說法。后來客服系統里這條備注又沒了
更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是,這輛車的座椅保護套居然是完好的。4S店的銷售經理自己也覺得奇怪:展廳里的展車一般都會把保護套摘掉,而且那個套是一次性的,拿下來就裝不回去了。這輛車是怎么又套上去的?他也說不清楚
目前的情況是:4S店想找二手車商收車,然后把21萬退給陳女士,但陳女士要的5萬賠償,他們不答應。兩邊僵住了。
這件事的核心,根本不是“是不是展車”,而是“你賣的時候說沒說”
展車能不能賣?能。很多4S店會明確告知客戶,這車在展廳擺過,可能有人坐過、啟動過,然后給個折扣或者送點東西,客戶能接受就買。這是一個正常的交易過程
但問題是,4S店沒說
不僅沒說,還把車機里的照片、視頻都沒清干凈,座椅保護套倒是給重新套上了。這操作本身就說明問題,如果他們覺得展車和新車沒區別,為什么要把保護套重新弄好?為什么不在交車前把相冊清空?
這不是“工作失誤”四個字能解釋的。這是典型的利用信息不對稱,把客戶當“冤大頭”糊弄
再說陳女士的要求。換車或者賠5萬,從情感上講不過分——她花新車的錢,拿到一輛被很多人摸過、坐過的車,換誰心里都不舒服。但從法律和實操角度看,換車確實難,因為車已上牌,退換對4S店來說代價太大。賠5萬,4S店也不干,覺得太高
那怎么辦?
我覺得更實際的方向:4S店全額退款,再額外給一筆合理的補償,比如5000到10000元,作為對“隱瞞事實”的賠償。二手車商收車、退全款,陳女士拿回21萬,再拿著補償去買一輛真正的新車。這樣雙方都不算太虧
如果4S店連這個都不愿意,那陳女士走法律程序也沒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隱瞞重要信息,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的,可能構成欺詐。一旦認定欺詐,退一賠三也不是沒可能。到那時候,4S店賠的可就不止5萬了
最后說一句,這件事也提醒所有買車的人:提車的時候,別光看外觀、漆面、公里數。車機相冊、行車記錄儀、藍牙連接記錄這些“電子痕跡”,往往是真相的照妖鏡。陳女士要不是隨手翻了翻相冊,這啞巴虧就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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