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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區涉考校外培訓機構的告知書
2026年中考、高考在即。為凈化考試招生環境,維護考生及家長權益,確保實現“平安中考”“平安高考”目標,現將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一、不得對涉及學生考試的相關培訓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三、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話題,制造教育焦慮,破壞考試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試題”“答案”“內部招生指標”等欺騙性行為實施涉考涉招詐騙。
五、不得組織或參與進入考場收集中考、高考試題,不得違規發布、傳播中考、高考真題原卷。
六、不得在考點、學校周邊等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
七、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中考、高考狀元”“中考、高考喜報”“中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本機構“上榜率”“錄取率”等;不得宣傳、炒作考試試題和錄取結果等;不得傳播不良導向、惡意曲解中考、高考政策。
八、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違規開展中考、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
九、不得仿冒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眾號等,違規開展考試招生等行為。
十、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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