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區各餐飲場所經營者:
為切實加強全區餐飲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現向全區餐飲經營場所倡議如下:
一、全面開展油煙管道和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自查工作
1.各餐飲經營者要立即組織開展油煙管道安全自查工作,重點檢查油煙管道材質,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質鋪設油煙管道。對檢查中發現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材質的,務必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2.各餐飲經營者要立即組織開展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自查工作,按照“應拆盡拆”的原則,及時拆除場所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二、嚴格規范油煙管道和餐飲油煙凈化器設施清洗
1.立即開展全面清潔:各單位對油煙管道和餐飲油煙凈化器設施進行一次徹底清潔,確保無油污堆積。
2.建立定期清洗機制: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定期清洗餐飲油煙凈化器設施,每季度對油煙管道進行一次清洗,并做好清洗記錄,留存相關憑證,以備檢查。
三、加強員工消防培訓
各餐飲經營者要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確保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做到會疏散、會撲救、會逃生,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下階段,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將對餐飲油煙凈化器設施定期清洗和餐飲場所油煙管道和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請各餐飲經營者高度重視,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共同維護餐飲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特此倡議。
呂梁市離石區工信和科技局
2026年4月21日
附件:相關法律規定:
一、食品安全相關(市場監管)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具備通風、洗滌、處理廢水等設施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加工設施、設備
第一百二十六條:設施設備未按規定清洗、校驗,可處5千元----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可吊銷許可證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市場監管總局)廚房地面、操作臺、灶臺、油煙機、排風系統應無油漬、無殘渣。
油煙機每日清潔;排煙管道定期徹底清洗
二、消防安全相關(消防救援)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單位存在火災隱患(如油污堆積),經通知未消除,處5千元----5萬元罰款
2.國家標準GA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7.9.2.7:餐飲場所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三、大氣污染與環保(生態環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餐飲經營者應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維護清洗,確保達標排放。
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來源:離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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