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開代理陳玫璇(藝名:陳妍希)維權案件民事判決書,被告滿某被判在個人賬號主頁置頂位置刊登向陳玫璇賠禮道歉的聲明,并賠償陳玫璇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的合理開支共計4萬元。
因被告滿某至今未主動履行判決書中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律師事務所已繼續代理陳玫璇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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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妍希 圖據視覺中國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此前,陳玫璇(陳妍希)已多次發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肖像權糾紛訴訟,被告涉及多個自然人及公司。
不少網友留言:“原來陳妍希原名叫陳玫璇啊?”
編輯 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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