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2日訊(記者 金磊)4月22日,據東莞紀檢監察網,東莞信托有限公司原董事張孟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東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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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張孟軍的職業生涯在信托公司并不長,此前大多數時間在銀行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張孟軍于1999年加入東莞銀行,在這家地方銀行超20年。在此期間,他歷任中心區支行行長、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2021年6月,張孟軍因工作原因辭去東莞銀行的所有職務。
離開東莞銀行后張孟軍加入東莞信托,2021年7月,其被推舉為公司第五屆董事,并獲聘為副總經理。同年11月,他的任職資格獲得監管核準并正式履職。然而沒過幾年,2024年2月,經東莞信托董事會審議,張孟軍被免去副總經理職務。
在張孟軍加入東莞信托前,東莞信托已經經歷了一場風暴。2020年上半年,東莞信托與民生信托等其他數十家金融機構一起卷入轟動一時的武漢金凰假黃金案件,以"黃金質押+保單增信"的模式向金融機構提供Au999.9足金的質押物,總涉案金額高達300多億。
隨后,東莞信托原董事長黃曉雯在2021年8月被立案調查,2021年11月被開除公職。
經查,黃曉雯喪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淡薄,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接受服務對象的裝修房產服務,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私欲貪欲膨脹,在融資貸款、資產管理業務中,長期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擅權妄為,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公共財物用于個人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
與張孟軍一樣,黃曉雯加入東莞信托前也供職于東莞銀行。2008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4年加入東莞信托,歷任總經理、董事長。
而東莞信托原總經理陳英在2023年12月因"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罰金2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東莞銀行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東莞市商業銀行,由原東莞市12家城市信用社以及19家獨立核算營業部股東與52家法人企業及東莞市財政局、東莞市洪梅鎮財政所、東莞市望牛墩鎮財政所共同發起。
東莞信托的股東則為東莞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東莞市路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分別持股77.7931%和2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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