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欒海明
4月22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歷下法院”)召開知識產權宣傳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歷下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譚樹杰通報2025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雕塑作品著作權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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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樹杰介紹,原告向法院提出某公園中的雕塑等標識侵害了其對權利作品享有的著作權,該案推送至人民調解平臺,由某調解中心駐知產團隊人員進行調解。一開始,調解員基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欲根據常規的著作權侵權處理路徑即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思路向當事人做調解工作。后調解員經過認真分析案情、與當事人溝通及查詢相關資料,意識到涉案標識所在的公園具有獨特的地理位置,該標識與公園融為一體,具有特殊含義,以常規思路處理雖能解決糾紛,但并不是最優解決方案,保留該公園的獨特標識更能彰顯特色。遂提出能否讓原告將權利轉讓給被告,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的調解思路。
得到法官的肯定后,調解員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向當事人詳細闡明兩種方案的操作思路、影響后果等,引導當事人從綠色原則、利益平衡、服務大局等多角度考量,建議當事人走將作品著作財產權轉讓的路徑。經過調解員的努力,最終確定了作品轉讓的方案并順利簽訂調解協議,由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為化解知識產權糾紛,歷下法院引入社會調解機構人員入駐法官團隊進行審前調解,由立案人員征詢當事人同意后將案件推送人民調解平臺,調解員在平臺接收案件并在承辦法官指導下開展調解工作的模式。本案為該模式下調解成功的典型案例。
該案中,調解員運用其法律知識、社會生活經驗,從綠色原則、服務大局的角度出發,反向調解,掙脫常規侵權處理路徑,引導當事人逆向思維,以權利轉讓的方式巧妙化解矛盾沖突,不僅使案件糾紛本身得到圓滿化解,也保留了屬于城市公園獨有的特色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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