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個包子2元,停車10元”“吃碗粉6元,停車5元”“首10分鐘6元、后每10分鐘3元,每小時收費超20元”……在社交媒體上,不少網友曬出自己曾經遇到過的停車費“刺客”,紛紛吐槽“買得起車卻停不起車”。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在許多大城市的核心路段和商圈,類似的情況并不鮮見。對城市管理者來說,收取較高的停車費用,能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市民采取綠色出行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核心城區擁堵,提高車位使用效率。
但是,當停車費高到消費者不能接受甚至離譜,它就從一個管理工具變成了橫在消費者面前的“一堵墻”。高費用提升了消費者出行成本,減少了餐飲、娛樂等相關消費場景參與度,促使顧客“買完就走”,也讓促消費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價格定太高影響消費,定太低起不到調節作用,停車費到底怎么定價更合理?目前來看,各地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要有3種形式,分別是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設置的臨時停車泊位,實行政府定價;車站、機場、公共交通樞紐站、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等實施政府指導價;其他商業場所、社會投建停車場等均實行市場調節價。
按照要求,前兩個類型的停車收費服務,要有明確的區域劃分及定價標準;對于第三類停車收費服務,只要求其收費明碼標價、在顯著位置設置標價牌,同時不得有捆綁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目前停車費較高的是哪種類型?從網友反映和媒體報道來看,一種是城市核心區道路泊位收費,另一種是核心商圈停車收費。這些地段都屬于城市核心區,車位少,停車需求大,定價自然高。解決停車費高的問題,根本上是要增加停車位,在寸土寸金的核心區,顯然很難。但并不意味著沒有辦法。
近期,國內多地調降了停車費,重點下調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比如,有的城市通過下調停車時價、延長免費時長、調整單日封頂價等方式減輕車主負擔,刺激商圈消費;有的城市推行“短停友好”,優先在早餐店、菜市場、藥店等臨街高頻消費場景等實施短停政策,并通過清晰標識和規則減少不確定性;還有的城市定時免費開放重點景區、機關事業單位泊位,在提供停車便利的同時,形成“免停車費—增停留—提消費”的正向循環。
對于在核心商圈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來說,經營者如果把停車費作為利潤中心,用較高的停車費篩選那些高消費客人時,就會把更多客流拒之門外。明智的商場會主動提供一定數量的免費短停時長,既保證車位周轉率,又刺激消費。畢竟,讓消費者停得下、停得起,商業才能旺起來。(作者:孟 飛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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