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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三明女司機與保安沖突事件持續(xù)發(fā)酵,一段看似女司機蠻橫踹人的視頻引發(fā)熱議,可隨著完整監(jiān)控曝光,事件真相徹底反轉(zhuǎn):并非女司機無端滋事,而是保安先是辱罵、敲窗挑釁,更是強行關(guān)閉車門夾傷女司機腿部,雙方矛盾徹底激化后,女司機才情緒失控腳踹對方,而保安竟直接反手重扇耳光,致使女司機確診耳膜穿孔,性質(zhì)已然徹底變味。
傷情鑒定是分水嶺(《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5.3)
- 輕微傷(6周內(nèi)愈合):不涉刑,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保安5-15日拘留+罰款;女司機也會被警告/罰款/5日以下拘留(過錯在先)。
- 輕傷二級(6周未愈合):保安觸犯《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留刑事案底,影響本人及子女政審。
三、民事賠償:保安全額賠大頭,女司機自擔小部分
- 保安必須賠: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后續(xù)聽力康復費。
- 法院會按過錯比例:保安70%-90%責任,女司機10%-30%責任(因先動手)
這本是發(fā)生在學校門口的尋常停車糾紛,保安負責維持秩序本無可厚非,可他非但沒有文明溝通、理性勸導,反而率先辱罵車主,惡意敲擊車窗挑釁,甚至做出強行關(guān)車門夾腿的惡劣舉動,用粗暴行為不斷激化矛盾。作為維護秩序的工作人員,本該耐心解釋停車規(guī)定,卻率先使用侮辱性語言、實施肢體傷害行為,徹底丟掉了職業(yè)操守,更是親手點燃了沖突的導火索。
女司機腳踹的行為固然沖動不妥,屬于情緒失控下的過激舉動,但這與保安前期的持續(xù)挑釁、肢體傷害存在直接因果關(guān)系。即便雙方存在互毆情節(jié),也絕不能成為保安下重手傷人的借口,面對一腳輕微踹擊,保安完全可以避讓、格擋或是報警處理,卻偏偏選擇直擊頭部的致命一巴掌,硬生生將人打至耳膜穿孔,出手之重、用心之狠,早已超出合理范疇。
而耳膜穿孔絕非簡單的皮肉傷,按照人體損傷鑒定標準,若是六周內(nèi)無法愈合,便直接構(gòu)成輕傷二級,保安的行為已然觸犯故意傷害罪,等待他的將是刑事立案、牢獄之災,還要留下伴隨終身的案底,徹底影響自身乃至家人的未來。即便傷口愈合,也屬于輕微傷,保安依舊要面臨行政拘留、罰款的治安處罰,絲毫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從民事層面來說,女司機的醫(yī)療費、誤工費、聽力康復費以及精神損失費,所有因傷產(chǎn)生的開支,保安都必須承擔主要賠償責任。他自以為的“還手反擊”,實則是故意傷害,自以為的“維護秩序”,實則是暴力傷人,既丟掉了工作,又要賠上巨額錢財,甚至可能身陷囹圄,完全是自作自受。
如今警方已經(jīng)正式立案,完整監(jiān)控還原了保安辱罵夾腿的在先過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無論后續(xù)如何辯解,都改變不了保安暴力傷人致耳膜穿孔的事實,法律絕不會因為對方先有過激舉動,就縱容這種致人傷殘的惡意還手。
沖動是魔鬼,傷人必追責。保安為自己的粗暴與失控付出代價已是定局,等待他的不僅是巨額的經(jīng)濟賠償,還有法律的嚴厲審判,這場因口角引發(fā)的悲劇,終究要讓施暴者用自由和前程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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