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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民政局關于
公開征集困難群眾救助不到位
問題線索的公告
為進一步糾治困難群眾救助不到位問題,扎實辦好民生實事,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現公開征集社會救助領域問題線索,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征集范圍
(一)“應保未保”問題。未按規定受理材料齊全的救助申請、未按規定時限審核確認受理的救助申請、未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納入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或特困人員退出保障范圍、“單人保”代替“整戶保”問題。
(二)“應退未退”問題。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但仍違規享受救助的問題;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死亡3個月內未退出的問題。
(三)救助金發放問題。未按規定的時限、確定的金額發放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金問題;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社會救助金問題;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村(居)干部違規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問題。
(四)家庭經濟狀況調查不規范問題。未按規定履行授權程序,違規核對家庭經濟狀況問題;未按規定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重新組織調查問題。
(五)工作作風問題。在申請受理、審核確認過程中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
三、監督反映須知
1.反映人應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提供問題線索,需提供具體問題線索(時間、地點、人員、事項等)。倡導實名舉報并留下聯系方式,對實名舉報人姓名、電話、地址和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2.反映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依據道聽途說、未經核實的信息進行舉報,不得煽動、脅迫、誘使他人舉報。對借反映之名實施誣告陷害、擾亂正常救助工作秩序等行為的,將視情節依法依規處理。
3.申請救助可直接通過“河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對未通過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或“河南救助通”小程序申請救助,或申請受理后日期未超過規定時限的,在鄉鎮(街道)未告知審核確認結果前,不納入問題線索受理范圍。對已進入訴訟、仲裁、行政復議、信訪復查復核等法定途徑或已有明確結論的事項,原則上不再重復受理。
四、監督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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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來訪地址:開封市金祥路6號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郵編:475000
特此公告。
來源:開封市民政局官網
編輯:張玉
責任編輯:李洋
戰略合作伙伴、法律顧問:河南遼源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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