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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出臺了《涉企財產保全審查評估機制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將“合法性合理性”審查作為財產保全的前置核心環節,打造善意文明、規范高效的涉企財產保全新范式。
為深入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切實平衡債權人合法權益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指引》圍繞集約高效、實質審查、釋明告知、動態監管四大方面推出15條具體規定,進一步明晰審查標準、規范保全行為、暢通救濟渠道等。
《指引》要求嚴格把關保全正當性、必要性、適度性與擔保充分性,對資信優良、償債能力充足的優質企業,綜合資信狀況審慎評估,符合條件可免保全、免擔保;申請人主張出現“情況緊急”或“生效法律文書難以執行”等情形的,應提供證據或說明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在實施階段,善意選擇被保全財產,被保全人有多項財產可供保全的,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優先選擇對被保全人生產經營活動影響較小的財產進行保全。堅決杜絕超標的、超范圍保全,優先采用“活封活扣”,慎用凍結基本賬戶、流動資金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經營沖擊。
此外,《指引》提出實行一案一表閉環管理,申請人填報《涉企財產保全調查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法院根據《指引》標準填寫《涉企財產保全審查評估表》依法進行審查后做出決定,全程留痕、標準統一。實行動態監管與快速救濟,暢通財產置換渠道,支持復議聽證,及時解除不當保全,保障企業及時“松綁”,以柔性司法傳遞法治溫度。
編輯 | 蓬江發布編輯部
來源 | 南方+記者 董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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