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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三小校門。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攝影報道
日前,有家長通過社交平臺投訴稱,達州市渠縣三小以藝術節的名義,向學生收取每人350元的費用,質疑其強制收費且收費標準過高。
4月23日,渠縣三小校長郭娟回應稱,交費系“自愿”,將據實結算,目前已全部清退。與此同時,渠縣教育局也介入調查,并要求全縣各校舉一反三排查整改。
投訴 每人350元,必須交
“渠縣三小每年都要以搞藝術節的名義,收取學生錢財,每人350元,必須交。這是每年的慣例。”一位學生家長在社交平臺投訴稱,自家有三個小孩,這樣的收費讓家庭不堪重負。同時,該家長也表達了矛盾的心情:“搞這種藝術節我們表示歡迎和支持,但是,幾十塊錢成本的衣服收350元,肯定是有問題的。”他呼吁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四川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公辦中小學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且需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不得違規獲取任何經濟利益。渠縣人民政府也有明確規定,校服等相關費用,需由學生及家長自愿繳納,學校據實代收,不得營利。
針對家長反映的“幾十塊錢成本的衣服收350元”這一問題,記者查閱網購平臺的小學生表演服價格發現,市面上多數小學生演出服價格集中在20元至120元之間,即便款式較復雜的禮服、儀仗隊服裝,價格也多在150元以內,僅有少數高端定制款價格超過200元。
回應 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4月23日,記者聯系到渠縣三小校長郭娟。針對家長投訴的核心問題,郭娟作出回應。
郭娟稱,學校藝術節參與嚴格遵循“自愿原則”,并與家長簽訂了“自愿認購書”,且每個班級參與人數有限制(不超過一半),因此不存在“強制收費、強制參與”的情況。
關于家長反映的“每人350元收費”,郭娟解釋稱,該費用是預收款,活動結束后會“據實結算、多退少補”。費用主要用于節目所需的服裝、道具、化妝、舞臺設計布置及音響、燈光設備租賃等,不同節目因形式不同,成本也會有差異。
同時,郭娟否認了家長所說的“每年收350元是慣例”,稱2025年的費用就未超過300元。
記者從渠縣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該局已介入調查,確認活動未開展,且僅部分班級收費并已清退。針對此次事件,教育局要求全縣各校“舉一反三”進行排查整改,對已發生的收費嚴格執行多退少補原則,切實規范教育收費行為。
困境 特色辦學遇難題
記者了解到,校園活動是渠縣三小最大的辦學特色。該校已成功舉辦28屆運動會、3屆大型體育文化藝術節,大型特色活動涵蓋表演、書畫、球類聯賽等,同時積極推行體美課堂創新,曾獲評四川省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
郭娟坦言,最近兩年,學校組織活動,尤其是涉及服裝道具的大型演出類活動時,收費敏感度極高,但若完全由學校公用經費承擔,又存在現實困難——巨額支出需招投標,未參與學生家長也可能質疑公平性。
“我們也在思考,如何探索學生活動新模式。總體原則是,特色活動還是要繼續辦,但必須控制成本,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由學校承擔部分費用。”不過郭娟也擔憂,成本較低的活動無法達到大型活動的效果,更無法選拔優質節目參加更高級別比賽,“以后,學校開展特色活動,會很難。”
專家觀點
如強制要求統一服裝相關費用應由學校承擔
既然“強制收費”紅線不能逾越,那么,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的活動到底該怎么辦?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如何解決才更科學?記者咨詢了著名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上海交通大學編審熊丙奇。
“事件的核心矛盾,是學校活動中的權責不對等。”熊丙奇認為,若學校為展示自身特色,強制要求學生穿著統一表演服裝,相關費用應由學校承擔,因這類活動本質是為學校服務,學校無權將成本轉嫁至學生及家長身上。
“當前,部分中小學過度注重活動排場,既忽略了活動應展現學生風采的核心目的,也易引發家長間的攀比,這也是此類收費投訴頻發的重要原因。”熊丙奇說。
那么,如何解決問題呢?熊丙奇建議,若學校堅持要求統一服裝,學校應出資承擔費用;若不具備出資能力,可允許學生穿校服或自備服裝,回歸活動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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