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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26〕6號),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解釋新規定了單位受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11個罪名的定罪量刑標準。
貪污賄賂犯罪定罪量刑標準簡表
罪名
入罪:數額較大等
升檔:數額巨大 /情節嚴重等
三擋: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等
貪污罪
≥3萬/1萬≤數額<3萬+特別情形
≥20萬/10萬≤數額<20萬+特別情形
≥300萬/150萬≤數額<300萬+特別情形
罰金:3年以下→10萬-50 萬;3-10年→20萬-2倍;10年以上→50 萬-2倍(其他罪名:10萬-2倍)
受賄罪
同貪污罪
同貪污罪
同貪污罪
同貪污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活動
≥3萬
≥100萬/ 特定款物≥50萬/不退還≥50萬
不退還≥300 萬
提起公訴前將公款追回的,可不認定為不退還
挪用公款罪
營利/超3月
≥5萬
≥200萬/特定款物≥100萬/不退還≥100萬
不退還≥500 萬
同上
行賄罪
≥3萬/1萬≤數額<3萬+ 特別情形
≥100萬/50萬≤數額<100萬 +1-5 特別情形/造成損失 ≥ 100 萬
≥500萬/250萬≤數額<500萬 +1-5特別情形/ 造成損失 ≥500 萬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個人參照行賄罪;單位≥20萬
參照行賄罪
參照行賄罪
單位受賄罪
≥20萬/10萬≤數額<20萬+ 特別情形
≥200萬/100 萬≤數額<200 萬+ 特別情形
對單位行賄罪
個人/單位
個人≥20萬、單位≥40萬/減半數額+ 特別情形
個人≥200萬、單位≥400萬/減半數額+ 特別情形
介紹賄賂罪
個人/單位
介紹個人≥10 萬、介紹單位≥50萬/減半數額+ 特別情形
單位行賄罪
≥20萬/10萬≤數額<20萬+ 特別情形
≥200萬/100萬≤數額<200萬 + 特別情形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差額≥300萬
差額≥1000萬
用于非法活動、 瞞報財產 曾被處分從重
隱瞞境外存款罪
折合人民幣≥300萬
用于非法活動、隱瞞曾被處分從重;追訴前主動轉回可認定“情節較輕”給予處分
私分國有資產罪
≥20萬/10萬 ≤ 特定款物 <20萬
≥200萬/100萬 ≤ 特定款物 <200萬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參照受賄罪
原標準為受賄罪2倍、5倍、~
職務侵占罪
參照貪污罪
參照貪污罪
參照貪污罪
原標準為貪污罪 2倍、5倍、~
挪用資金罪
參照挪用公款罪
參照挪用公款罪
參照挪用公款罪
原標準為挪用公款罪2倍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參照行賄罪/單位行賄罪
參照行賄罪/單位行賄罪
原標準為行賄罪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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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刑事案件定罪(立案)處罰全標準文件集(2026.4.14更新)
序號
罪名
解釋全文
新增
單位受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11個罪名
【點擊查看,下同】兩高
新增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5個罪名
(法釋〔2026〕5號)
新修
污染環境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環境);環境監管失職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定罪6個罪名
(法釋〔2026〕4號)
1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釋〔2025〕13號)
2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法發〔2025〕12號)
3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污染環境罪、非法采礦罪等
(法釋〔2025〕7號)
4
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侵犯商業秘密罪7個罪名
兩高 (法釋〔2025〕5號)
5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高(法釋〔2024〕13號)
6
洗錢罪兩高(法釋〔2024〕10號)
7
逃稅罪;抗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出售發票罪;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等14個罪名兩高(法釋〔2024〕4號)
8
危險駕駛罪(醉駕)
兩高兩部(高檢發辦字〔2023〕187號)
9
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
(法釋〔2023〕3號)
10
故意傷害罪
(高檢發辦字[2022]167號)
11
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危險作業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4個罪名
(法釋〔2022〕19號
12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等
(公通字〔2022〕18號
13
常見23個罪名
14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騙取出境證件罪4個罪名
(法發〔2022〕18號
15
公安經偵管轄78個罪名
(2022年5月15日施行
16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4個罪名
兩高《》(2022年4月9日施行)
17
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個罪名
(法釋〔2022〕5號)
18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妨害藥品管理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等4個罪名
兩》(高檢發釋字〔2022〕1號)
19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經營罪等3個罪名
20
窩藏、包庇罪1個罪名
》(法釋〔2021〕16號)
21
洗錢罪1個罪名
(2021)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個罪名
(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22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個罪名
(2020年12月17日印發
23
侵犯商業秘密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侵犯著作權罪3個罪名
24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非法經營罪、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組織考試作弊罪6個罪名
25
非法經營(資金結算、買賣外匯)罪1個罪名
26
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3個罪名
27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3個罪名
(2019年11月1日實施)
28
非法經營罪(非法放貸)1個罪名
(2019年10月21日實施)
29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1個罪名
(2019年7月1日實施)
30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1個罪名
(2019年7月1日實施)
31
非法拘禁罪1個罪名
(2019年4月9日印發)
32
信用卡詐騙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經營(POS機套現)罪5個罪名
(法釋〔2018〕19號,最新修訂)
33
盜竊罪(盜竊油氣未遂)1個罪名
(法發[2018]18號)
34
虛假訴訟罪1個罪名
35
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參加恐怖組織罪、幫助恐怖活動罪、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志罪、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8個罪名
(高檢會[2018]1號)
36
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國防利益犯罪等六章99個罪名
(公通字[2008]36號)
37
修改、新增: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等16個罪名
38
原經偵罪名(注:雖已被新規定所廢止,因部分罪名已不歸經偵管轄,并沒有做出新的規定,仍需參考本規定)
39
毒品犯罪12個罪名(注:標準后期有變化)
》公通字[2012]26號
40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10個罪名
(法釋[2016]8號)
(2006年8月)
41
戰時違抗命令罪等軍人違反職責犯罪31個罪名
(2013)
42
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共52個罪名(個別標準已失效)
最高檢《》(高檢發釋字[1999]2號
43
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10個罪名
(2016年4月18日施行)
44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瀆職犯罪及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犯罪42個罪名
(2006)
45
森林公安機關管轄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1個罪名
(2001)
46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1個罪名
(法釋[2017]10號)
47
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非法經營(干擾通訊器材)罪2個罪名
(2017年4月17日)
48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特定行業單位人員包庇罪5個罪名
(法釋[2017]13號)
49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1個罪名
(法釋〔2017〕15號)
50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2個罪名
(法釋〔2017〕3號)
51
搶劫罪1個罪名
(法發〔2016〕2號)
52
污染環境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環境);環境監管失職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4個罪名
(法釋〔2016〕29號)
53
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2個罪名
(法釋〔2016〕25號)
54
詐騙(電信網絡)罪1個罪名
(法發[2016]32號)
55
非法行醫罪1個罪名
(法釋[2016]27號)
56
偷越國(邊)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5個罪名
(法釋〔2016〕17號)
57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倒賣文物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7個罪名
(法釋[2015]23號)
58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10個罪名
法釋[2015]22號
59
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假幣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淫穢物品罪;走私廢物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7個罪名
(法釋[2014]10號)
60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煽動分裂國家罪定罪2個罪名
(公通字〔2014〕34號)
61
開設賭場罪(涉賭博機);非法經營(賭博機)罪2個罪名
(2014)
62
非法經營(偽基站)罪1個罪名
(公通字﹝2014﹞13號)
63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1個罪名
(法釋〔2013〕24號)
64
尋釁滋事罪1個罪名
(法釋〔2013〕18號)
65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1個罪名
(公通字[2013]37號)
66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2個罪名
(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67
搶奪罪1個罪名
(法釋〔2013〕25號)
68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罪;非法經營(信息服務)罪2個罪名
(法釋〔2013〕21號)
69
盜竊罪1個罪名
(法釋〔2013〕8號)
70
敲詐勒索罪1個罪名
(法釋〔2013〕10號)
71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1個罪名
(法釋〔2013〕3號)
72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1個罪名
(法釋〔2012〕6號)
73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2個罪名
(法釋[2012]15號)
74
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罪;騙取出境證件罪;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出售出入境證件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5個罪名
(2012年12月20日)
75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個罪名
(法釋〔2011〕19號)
76
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3個罪名
(法發〔2011〕20號)
77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2個罪名
(法釋〔2011〕13號)
78
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4個罪名
(法發〔2011〕3號)
79
詐騙罪1個罪名
(法釋〔2011〕7號)
80
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4個罪名
(法釋〔2011〕16號)
81
非法經營(煙草)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煙草)罪2個罪名
(法釋〔2010〕7號)
82
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2個罪名
(法發〔2010〕7號)
83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2個罪名
(法釋〔2010〕3號)
84
(網絡)賭博罪;開設賭場(網絡)罪2個罪名
(公通字[2010]40號)
85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5個罪名
(法釋〔2009〕18號)
86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2個罪名
(法釋[2008]12號)
87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機動車)、犯罪所得收益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機動車)證件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辦理機動車手續)4個罪名
(法釋〔2007〕11號)
88
破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2個罪名
(法釋〔2007〕15號)
89
破壞軍事通信罪;過失損壞軍事通信罪2個罪名
(法釋〔2007〕13號)
90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個罪名
(法釋〔2007〕3號)
(法發[2018]18號)
91
毒品犯罪數量標準
(公通字【2007】84號)
92
侵犯著作權罪1個罪名
(法釋〔2007〕6號)
93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2個罪名
(法釋[2005]3號)
94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3個罪名
(法釋〔2005〕15號)
95
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1個罪名
(法釋〔2004〕21號)
96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傳播淫穢物品罪2個罪名
(法釋〔2004〕11號)
97
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侵犯商業秘密罪;侵犯商業秘密罪8個罪名
(法釋〔2004〕19號)
98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1個罪名
(法釋〔2003〕8號)
99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煙草)罪;非法經營(煙草)罪2個罪名
(高檢會〔2003〕4號)
100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1個罪名
(法釋〔2003〕14號)
101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1個罪名
(2002年8月29日通過)
102
非法經營(廋肉精)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個罪名
(法釋[2002]26號)
103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等7個罪名
(法釋[2001]10號)
104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1個罪名
(法釋〔2001〕4號)
105
瀆職侵權案件40個罪名重特大標準
(2001)
106
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3個罪名
(2001)
107
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5個罪名
(法釋(2000)26號)
108
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2個罪名
(2000)
109
交通肇事罪1個罪名
(法釋〔2000〕33號)
110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4個罪名
(法釋〔2000〕14號)
111
非法經營(電信業務)罪1個罪名
(法釋〔2000〕12號)
112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3個罪名
(法釋〔2000〕42號)
113
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罪4個罪名
(法釋〔2000〕36號)
114
非法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罪1個罪名
(法研[2007]144號)
115
搶劫罪1個罪名
(法釋〔2000〕35號)
116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1個罪名
(2000年9月29日通過)
118
倒賣車票、船票罪1個罪名
(法釋〔1999〕17號)
119
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非法經營(出版物)罪6個罪名
(法釋〔1998〕30號)
120
非法經營(外匯)罪1個罪名
(法釋〔1998〕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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