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件。在生活中,道路施工隨處可見,可要是施工方沒做好安全措施,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責任該怎么算呢?接下來要講的這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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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劉剛律師代理。劉剛律師自2012年開始執業,至今已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累計辦理案件上千件。他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團隊負責人,還具備中級經濟師職稱及證券從業資格,在刑事辯護、債權債務、婚姻家庭等領域頗有建樹,曾獲“宿州市優秀刑事辯護律師”“律圖精英律師”等榮譽。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駕駛四輪拖拉機沿XX國道行駛至江蘇XX建設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時逆向行駛發生側翻,造成于某某受傷,其妻子趙X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經交警認定,于某某違章駕駛是主要原因,負主要責任;江蘇XX建設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負次要責任,趙X無責任。
死者趙X的丈夫于某某等五人因賠償問題與江蘇XX建設公司協商無果,便委托劉剛律師向法院起訴。劉剛律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委托人積極爭取權益。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江蘇XX建設公司未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義務,應承擔次要賠償責任。最終,參考相關統計數據,判決被告賠償五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25046.30元,案件受理費也由被告負擔。
從這起案例中,我們可以提煉出一些實用的法律干貨:
1.施工方責任:施工方在施工路段有義務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防護措施。若未做到,一旦發生事故,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要綜合考慮各方過錯。即使自身有主要過錯,對方存在次要過錯時,也可要求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3.法律依據:遇到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的交通事故,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結語
這起案例告訴我們,無論是施工方還是駕駛員,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施工方要保障施工路段的安全,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當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劉剛律師代理,律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師樓8樓(宿州市中級法院北門斜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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