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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習慣,每次寫文章前會先找懂行的朋友聊兩句,問問這事兒靠不靠譜。
這次看到南京的新聞,我第一時間給當律師的朋友發微信:馬副所長判了五年,刑法這個量刑合理嗎?
他隔了半小時回我:哥,你把整件事情仔細看完了嗎?這操作也太離譜了,編劇都不敢這么一直往下寫的……
我說怎么了。
他說:一個派出所副所長,緝毒任務沒完成,急了。社會混混徐某給他出主意,沒有吸毒人員?那“創造”一批不就有了?
馬副所長居然覺得這方案可行,把自己手里的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交給了徐某,徐某負責召集6個14到17歲的孩子到賓館,騙他們說是普通電子煙,抽著玩的。
孩子們吸完,馬副所長帶人“準時”趕到,尿檢陽性,一網打盡。2026年4月,六合區法院一審以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五年,另外三個社會人員也一起判了刑。
我聽完沉默了好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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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馬副所長的焦慮,我特別能理解。
2024年1月,眼看考核期限越來越近,涉毒案件查處任務還沒完成。常規巡查吧,轄區里那些“老油條”都學精了,不好抓;蹲點守候吧,又費時費力還不一定有收獲。這時候有人遞來一個“天才方案”,換你你會不會動心?
問題是,他把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遞給了6個14到17歲的孩子。2023年10月1日起,這東西就被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和國家衛健委聯合公告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了,吸它就是吸毒。
吸食依托咪酯的后果是什么?會頭暈嘔吐、精神恍惚、產生幻覺,長期濫用會導致生理和心理成癮,對未成年人還在發育的身體傷害更是加倍。
很多人覺得判五年太輕了。但只要翻開《刑法》第353條看看,欺騙他人吸毒罪情節嚴重的量刑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考慮到馬某沒有經濟牟利目的,法院沒適用濫用職權罪,五年其實在法定幅度范圍內,雖然涉及了未成年人,依法要從重處罰。
法律的事交給法律人,我更想聊聊這背后的荒誕邏輯。
我第一次聽說執法部門也有KPI時,有點懵。違法犯罪活動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怎么能用指標來考核呢?假設考核期內轄區治安特別好,沒那么多案子,難道還要警察去“創造”案件?
但從另一個角度想,我也能理解。基層工作人員拿固定工資,如果沒有考核,有人報警了不去處理,或者干脆躺平,怎么辦?
于是,考核制就在這場博弈中誕生了。初衷是好的,但執行起來就容易走樣。
馬副所長不是一個人在工作中處于困境。2025年,黑龍江綏化市公安局以“戰況統計”為名,面向基層公安機關變相開展考核,制定了數十個考核細則,每月還要排名通報。基層為了完成指標,得準備大量臺賬、會議照片、宣傳稿件、手機截圖。
某公安分局更絕,硬性規定各派出所月度辦理涉犬警情案件的數量,沒完成就在考核里扣分。我猜,要是轄區里狗都特別乖,不打架不擾民,警察叔叔是不是得去挑撥離間,讓狗們打起來?
這種“唯數據論”的考核,逼得基層要么造假,要么“制造”案件。馬副所長選了后者,而且走火入魔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把毒品遞給了6個孩子。
但,我那位律師朋友說得對——
整件事情看下來,除了讓人憤怒,還有些東西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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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這個案子能被公開報道出來,本身就是一種進步。澎湃新聞4月26日報道了,新京報核實了,各大媒體都在轉發。法院依法審理并宣判了,輿論可以公開討論了。放在以前,這種丑聞可能就被按下去了。現在能大白于天下,說明我們的社會在一點點變得透明。
更讓人欣慰的是,改革已經在路上了。
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里明確提出要“完善差異化考核評價體系,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讓廣大干部心無旁騖抓落實、辦實事”。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也發文,強調要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緊盯加重基層負擔的問題。
早在2012年,公安部就已經下發文件,明確禁止將“罰沒款數額”、“刑事拘留數”、“發案數”和“破案率”等,作為績效考評指標。禁止了這么多年,問題還在冒頭,這說明什么?說明好的制度需要好的執行來護航,需要時間來慢慢落地。
地方上的動作也在加快。福建龍巖2025年度各縣市區共取消了對鄉鎮、街道的績效考核指標38項,選取永定區等地開展了差異化試點,建立依單考核等配套機制10項。
陜西銅川王益區推行“多考合一”改革,組建一支隊伍、統一時間一次完成考核,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引導基層干部把精力從建臺賬、補記錄轉向落實工作、改善民生。
考核的重心,正在從“破案數”、“打擊率”慢慢轉向“案件質量”、“群眾滿意度”和“執法安全”。
看看這些信號,從中央到地方,從公安部到基層區縣,鏈條在一點點連接起來。
雖然步子邁得不算快,但方向是對的。
以前考核GDP,地方官就拼命修路蓋樓;現在考核空氣質量,地方官就開始關停工廠。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如果考核的是“破案數”,那就可能逼出“制造”案件的荒唐;如果考核的是“群眾滿意度”,那就會鼓勵大家努力讓群眾滿意。
所以關鍵不是取消考核,而是考什么、怎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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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副所長被判了五年,他的上級呢?那些制定不切實際考核指標的人呢?那些只看數據不看實效的官僚呢?這些問題,隨著案子的暴露,正在被越來越多人追問。
追問本身就是一種力量。
六個被坑的孩子,他們的身心健康需要長期關注。但更值得慶幸的是,這個案子以最極端的方式把“唯數據論”的荒謬推到了聚光燈下,推動了制度反思。就像我那位律師朋友說的,壞事發生了,好事是有機會讓它不再發生。
改革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一個正在減肥的人,今天少吃了一頓,明天可能還看不出來效果,但堅持三個月,一定能看到變化。
這個荒誕的故事說明了一個樸素的道理:當執法權異化為個人政績工具時,法治的基石就會被腐蝕。但故事也同時告訴我們:問題能被公開討論的時候,就是解決的開始。那些精簡掉的指標、整合起來的考核、強調“群眾滿意度”的轉向、中央層層推進的減負部署,這些東西湊在一起,就是希望的樣子。
明天會不會更好?我相信會的。因為我們已經不只是憤怒了,我們開始追問、開始改變、開始從制度上防止下一個馬副所長的出現。
公開資料顯示,《葫蘆僧亂判葫蘆案》?已不在現行主流中學語文教科書中作為必讀課文?了……很多事情都解釋得通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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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誘騙未成年人吸毒,“陷阱執法”背后的罪與罰》、極目新聞《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長為完成查處任務,“設計”讓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獲,犯欺騙他人吸毒罪一審被判5年》、經視直播《為完成查處任務,“設計”讓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獲,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犯欺騙他人吸毒罪一審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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