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汾陽,民警王某從2025年10月起與朋友董某合伙干違法的事,他利用公安系統數字證書登錄內部網絡,假借辦案名義查詢他人銀行卡信息,每次查詢收取1000元費用,截至11月17日共操作141次,非法獲利14.1萬元,其中大部分款項流入王某賬戶,他通過支付寶接收錢款時特意將交易備注寫為"銷售酒品",企圖掩蓋真實資金來源。
這些信息不光有開戶人的名字和賬戶狀態,就連這張卡以前被哪個單位查過、哪位民警經手、文書編號都記錄得清清楚楚,按理說這些屬于內部保密內容不能外泄,但王某把它當成高價值數據賣給黑產,董某負責在暗網上找買家,兩人配合得很熟練,整個流程就是有人需要信息時王某去查,董某轉交出去然后分錢,操作起來就像做買賣一樣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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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系統管理太松,數字證書沒有設置動態監控,查了什么和什么時候查的,記錄不完整,更關鍵的是他頻繁查看與辦案無關的信息,系統卻沒有報警,這說明技術防護跟不上實際風險,王某不是第一個這么做的人,之前江蘇有交警販賣車輛軌跡,浙江有輔警出售戶籍信息,套路都差不多:體制內人員加上能接觸數據的權限,再加上外面的中介,三個人搭伙就成了一條黑色鏈條。
這個案子特別的地方在于,泄露的信息里包含了辦案單位和民警的姓名,這不光涉及隱私泄露,還可能導致一線干警被盯上,影響他們的人身安全。法院在2026年4月作出判決,判處王某兩年半有期徒刑并處罰款十二萬元,董某三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三萬元,所有贓款均被沒收。雖然兩人退還了違法所得,但并未獲得從輕處罰,因為他們的行為觸及了公安保密底線,性質更為嚴重。
公安部2025年推出新措施,要求操作日志實時上傳到省里平臺,但沒有配備AI行為分析功能,王某在兩個月內多次作案,系統完全沒有反應,現在各地正在清查內部數據安全,但對于高權限崗位的輪崗和篩查,還沒有具體辦法,這起案件沒有查出上線人員,但有人花14萬元購買141條包含執法細節的信息,背后很可能是洗錢或詐騙團伙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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