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來源:雅安交警
(雅安交警 雅安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李曉明)近年來,一種俗稱“老頭樂”的低速電動四輪車在城鄉道路上屢見不鮮。部分商家以“不用上牌、不用駕照”為噱頭進行推銷,誤導不少消費者將其當作“代步神器”。殊不知,這類車輛中很大一部分屬于機動車管理范疇,無牌、無證、無保險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事故,不僅自身安全毫無保障,更將面臨法律的嚴厲懲處。
2026年4月7日,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一大隊查處的一起案例,為所有心存僥幸的“老頭樂”駕駛人敲響了警鐘。
當日10時57分許,雅安公安交警草壩鎮在場鎮路段開展日常巡邏時,發現一輛無號牌的白色小型轎車在車流中行駛,車身外形與常見的老年代步車相似。民警當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有沒有駕駛證?車輛有沒有行駛證?”面對民警詢問,駕駛人王某某神色慌張,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從未考取過機動車駕駛證,車輛也是從商家直接購買,沒有辦理過上牌手續。經現場核查,王某某所駕車輛雖俗稱“老頭樂”,但其技術參數已達到機動車認定標準,屬于小型轎車范疇。王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兩項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王某某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對其無證駕駛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對其駕駛未登記備案車輛上路行為處以罰款50元,合計罰款1050元。同時,民警對王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無牌無證“老頭樂”上路的嚴重危害。目前,王某某所駕車輛已由其家屬自行報廢處理。
罰款千余元、車輛被報廢——本想圖個方便省錢,最終卻落得車財兩空。王某某的教訓再次證明:所謂的“不用駕照、不用上牌”不過是商家的虛假宣傳,法律的紅線不容觸碰。
交警提示:
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一定要分清車輛屬性。屬于機動車的,必須按規定登記上牌,駕駛人須考取相應駕駛證;屬于非機動車的,也要按規定上牌登記。切勿輕信商家“不用駕照、無需上牌”的虛假宣傳,否則一旦被查,輕則罰款扣車,重則面臨拘留;若發生事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和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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