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下午,桂林中院在資源法院舉辦2026年度第二期案例專題研討會。桂林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宿健慧出席會議并作總結發言,會議由桂林中院研究室主任黃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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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研討會圍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審判主題展開研討,并結合典型案例,系統梳理了采礦權的法律適用問題和生態法益價值量化定罪標準及司法解釋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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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永福法院、靈川法院、中院刑一庭案件主辦法官簡要介紹了典型案例基本情況及裁判思路,與會的基層法院代表圍繞研討主題從不同角度展開交流討論。桂林中院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合議庭針對相應的研討主題進行交流發言,并對基層法院提出的審判實務問題進行業務交流指導,明確裁判標準、統一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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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健慧作總結發言,充分肯定了此次案例研討會的務實成效,針對做好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堅守生態司法初心。始終把生態文明理念貫穿審判全過程,嚴格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精準適用生態環境相關刑事法律規定,堅持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兼顧懲治犯罪與生態修復、個案公正與社會公益。
二是聚焦審判實務,提升專業司法能力。以此次案例研討為契機,常態化開展環境資源刑事類案研判、業務交流,強化對新型、疑難、復雜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的研究,精準把握犯罪構成、證據規則、責任認定標準,規范裁判流程,統一裁判尺度。
三是強化責任擔當,凝聚生態保護合力。主動加強與公安、檢察、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同時,加強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典型案例宣傳,以案釋法、以法明理,引導全社會樹立生態保護法治意識,營造守護綠水青山、共建生態文明的濃厚法治氛圍。
桂林中院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合議庭領導及相關業務骨干,17個基層法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院領導,刑事審判庭負責人及業務骨干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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