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島一座安靜的濱海小城納奈莫,有個華人女性獨居了將近十年。鄰居們只知道她姓蔡,開一輛舊豐田SUV,每周去教堂,平時買菜種花,話不多。沒人知道她和二十多年前那樁轟動全國的遠華走私案有什么關系。她叫蔡玲玲,今年58歲。曾經做過賴昌星的情人,給他生了一個兒子,然后用盡后半輩子的力氣,試圖抹掉這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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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候中國的沿海城市正在經歷一輪草莽式的商業浪潮,做點進出口買賣、倒騰電子產品,是不少閩南人發家的路子。蔡玲玲1968年出生在石獅,家境普通,學歷不高,先后在百貨商店和旅行社打過工。一個月掙幾百塊錢,吃穿不愁但也就那樣。按照正常的人生軌跡,她大概率會嫁給本地做小生意的男人,養兩個孩子,過完一輩子。
轉折發生在1991年前后。賴昌星銷售涉嫌自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及小電器時,與蔡玲玲相識,蔡玲玲之后于1991年辭職,到賴昌星開的電器店工作,二人自此同居。賴昌星那時還不是后來那個攪動中國經濟界的走私巨頭,但已經有了些錢,出手闊綽,對一個掙死工資的年輕姑娘構成了足夠大的吸引力。
金項鏈、進口電子表、高檔飯館——這些在當年物質匱乏的小城里,是實打實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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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玲玲和賴昌星同居后,賴昌星的原配曾明娜很快知道了這件事。兩口子鬧過一場,結果是賴昌星承諾:絕不給蔡玲玲名分,更不可能扶正。蔡玲玲接受了這個安排,不爭不鬧,安靜地待在賴昌星身邊,扮演一個見不得光的角色。這種姿態在當時看起來卑微,但放到后來遠華案爆發的大背景下再看,反而成了她的保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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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不長。1994年初,賴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走私集團,到1999年案發,走私貨物案值共計人民幣530億元;偷逃應繳稅額共計人民幣300億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之一,涉及面之廣、金額之大,至今仍讓人咋舌。
落地加拿大后,現實的落差就更刺眼了。賴昌星在溫哥華西區花130萬加元買了一棟豪宅給曾明娜住,蔡玲玲母子被安置在別處。賴昌星把手頭剩下的錢大量投入法律訴訟,拼命打官司想留在加拿大不被遣返。給蔡玲玲的開銷壓得很緊,僅夠維持溫飽。從這一刻起,蔡玲玲那段短暫的闊太歲月就算到頭了。
2000年底,賴昌星夫婦因"逾期居留"被加拿大警方拘捕。蔡玲玲抓住這個時機,做了一個關鍵決定——帶著兒子搬到了遠離溫哥華的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跟賴昌星徹底拉開物理距離。那個城市華人少,認識她的人更少,正好躲清靜。她同時向法院申請解除了和賴昌星的事實婚姻關系。
加拿大警方查到蔡玲玲這里愣了一下,這個女人在法律上幾乎找不到漏洞,她和賴沒領過證,兩人沒共同賬戶,跨境追查的錢流跟她沒關系。蔡玲玲從頭到尾沒碰過賴昌星生意上的任何東西——不持股、不掛名、不經手賬目。這條底線她守了整整二十年。也正因如此,2004年她靠在香港攢下的私房錢,以獨立經濟能力獲得了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
另一邊,賴昌星的原配曾明娜就沒這么"干凈"了。曾明娜掌握著集團的財務命脈,案發后她在加拿大的處境比蔡玲玲艱難得多。曾明娜多次勸說賴昌星回國自首,可被賴昌星堅決拒絕,最后二人在2005年離婚。2009年5月,曾明娜帶著23歲的小女兒回國,配合調查、退繳贓款,獲得了寬大處理。
兩個圍繞賴昌星的女人,命運在這里徹底分岔。曾明娜有過名分、管過賬、分過財產,最終選擇回國面對現實;蔡玲玲什么名分都沒有,什么財產也沒沾,反而拿著海外身份獨自過日子。
2011年7月23日,在加拿大拖延了整整12年之后,賴昌星被加方人員押送到中國。臨走前他托人想跟蔡玲玲和兒子見一面,蔡玲玲一口回絕。跟了將近二十年的人,連最后一面都不肯給。她太清楚了,在那種節骨眼上,沾上哪怕一丁點兒關系,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就又會被攪亂。
2012年5月18日,廈門中級法院對賴昌星做出一審判決,賴昌星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起案件前后審查了600多人,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一個家族式的走私網絡,牽連了從海關關員到省部級官員的大批人馬,代價極其慘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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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入獄后的狀況也不太好。他目前在福建漳州監獄服刑。在獄中因患糖尿病及心臟病,年前更因病情惡化送到監獄外醫院接受治療。
2017年,他還通過律師提出申訴,不滿自己被判刑四年后,原有財產仍暫存于廈門海關,未上繳國庫,導致他不能減刑。甚至致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希望對方關注其獄中境遇。這么多年過去了,他的減刑始終沒有實質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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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賴昌星在獄中托律師聯絡蔡玲玲,說想見見已經十幾歲的兒子。蔡玲玲拒絕了,從此再無交集。
蔡玲玲這些年過的是什么日子?她靠著從賴昌星給的生活費中一點一點摳出來的積蓄,2015年她在溫哥華島一個叫納奈莫的小城花了35萬加元買下一棟獨棟小房子,全款,房產證寫她自己的名字。省吃儉用是常態,日子談不上富裕,但至少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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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自己呢?她不敢回中國,不敢回福建石獅老家。一方面擔心入境后可能面臨審查,另一方面也實在沒臉見家鄉的人。遠華案之前,蔡家在村里被人高看一眼;案發之后,風向徹底反轉,指指點點的冷言冷語伴隨了她父母后半輩子。
老人先后病逝,蔡玲玲都沒能回去送終,連最后一面都隔著太平洋。據說她在石獅的戶口早被注銷,宅基地也被收回,族譜上找不到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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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之下,曾明娜選擇回國之后雖然也歷經波折,2025年,曾明娜開通社交賬號,簡介寫上"60歲重啟",還嘗試在短視頻平臺直播賣本地茶葉。雖然賬號因為身份敏感被封過幾次,但好歹在晉江老宅過著有親人、有鄰里的生活。女兒結了婚,還添了外孫。曾明娜雖然孤獨,但至少腳下踩的是自己家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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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玲玲連這個都沒有。她活成了一座徹底的孤島,懸浮在異國他鄉的海面上。
2026年4月的蔡玲玲,頭發白了大半,日常就是買菜、做飯、偶爾幫忙帶帶孫輩、在院子里侍弄幾畦菜。據說她信了佛,每天誦經,大概是想從這些儀式里找回一點內心的安寧。她極少跟當地華人打交道,更刻意回避閩南老鄉,生怕過去的身份被人扒出來。
蔡玲玲這個人在遠華案龐大的涉案網絡里,確實是個特殊的存在。她沒有參與走私經營,沒有在法律上跟賴昌星形成可追溯的財務糾葛,在幾百人落網的大案中幾乎毫發無損地全身而退。
有人說她"聰明",從一開始就給自己留了后路。但這種所謂的聰明,換來的是什么?是三十多年的隱姓埋名,是雙親離世卻回不了家,是一個人守著溫哥華島上那棟小房子,面朝大海卻永遠回不到對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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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年她沒走那條路,也許就是石獅街頭一個平凡的中年婦人,開個小店,孩子在身邊,逢年過節能回家看看老人。平淡,但踏實。可現實沒有"如果"這兩個字,每一步的代價都得自己扛到底。這筆賬劃不劃算,恐怕只有深夜獨坐窗前的蔡玲玲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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