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
今天是2026年4月28日 星期二
農歷三月十二
下面小編帶大家走進今天的
《辣湯早新聞》
今日天氣
今天多云
偏東風4級左右
氣溫13℃到22℃
徐州要聞
徐州已全部約滿!
“520”因諧音“我愛你”
成為新人心中最浪漫的領證吉日
近期
婚姻登記預約與咨詢持續火熱
不少情侶早早鎖定這一天
成功約上了“520”結婚登記
用一紙婚約許下一生承諾
全城愛意持續升溫
![]()
也有網友表示
“提前一個月預約‘520’登記
還定了鬧鐘0點搶
還是沒搶到”
![]()
小編登錄江蘇省婚姻登記
網上預約系統查詢發現
徐州市主城區婚姻登記處
“520”“521”的預約時間已全部約滿
![]()
![]()
溫馨提醒
國務院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
正式實施后
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
無須提供戶口簿和居住證
可跨區域任選婚姻登記處辦理
5月20日是工作日
我市婚姻登記機關正常辦公
準備登記結婚的小伙伴們
這些信息請查收
![]()
“520”雖浪漫
但幸福從不限于某一天
只要感情好
每天都是好日子~
祝每一對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
徐州疾控最新發布
4月27日
徐州疾控發布
防感冒指南
四月氣溫波動大,晝夜溫差能達 10℃以上,很多人秉持 “春捂秋凍” 卻捂過了頭,或是貪涼過早換上薄衣單褲。
忽冷忽熱的刺激會讓人體毛孔驟張驟縮,免疫力短暫下降,感冒病毒便會趁虛而入。
想要安穩度過 “多變四月”,下面這幾個實用防感冒小妙招,簡單好堅持。
![]()
1. 穿衣妙招:會 “穿” 比多穿更重要
![]()
遵循洋蔥穿衣法:內層透氣、中層保暖、外層防風
重點護住腳、肚臍、脖子三個易受涼部位
出汗后不要立刻脫衣吹風,先擦干再減衣
![]()
![]()
2. 喝水妙招:一杯溫水頂大用
![]()
每天少量多次喝溫水,保持咽喉濕潤
晨起一杯溫水,喚醒身體、滋潤呼吸道
少喝冰飲、冰水,減少對腸胃和呼吸道刺激
![]()
3. 呼吸溫暖妙招:口鼻別受涼
![]()
早晚出門風大時,戴薄口罩或捂住口鼻
感覺要受涼時,用熱水熏鼻1 分鐘,快速回暖
室內太干可放一杯水,避免喉嚨干癢
![]()
4. 睡眠妙招:睡好 = 最強免疫力
![]()
盡量23 點前睡覺,熬夜最傷抵抗力
睡前熱水泡腳 5–10 分鐘,驅寒助眠
睡覺時別露肩、露腳、露肚臍
![]()
5. 通風妙招:每天兩次,病菌少一半
![]()
早晚各開窗通風20–30 分鐘
通風時避開直吹風,防止受涼
室內保持空氣流通,病毒不易停留
![]()
6. 飲食妙招:吃對也能防感冒
![]()
多吃維生素 C 豐富的蔬果:橙子、獼猴桃、番茄、青菜
適當吃姜、蔥、蒜,幫助驅寒暖身
少吃油炸、辛辣、生冷,減輕身體負擔
![]()
7. 小動作妙招:每天 1 分鐘,提高抵抗力
![]()
搓鼻旁:食指上下搓鼻翼兩側,促進鼻腔血液循環
搓手心:雙手對搓發熱,按揉手背,提升陽氣
擴胸深呼吸:每天 3–5 次,增強肺部功能
![]()
8. 衛生妙招:切斷病毒最關鍵
![]()
外出回家先洗手,不揉眼、不摸口鼻
手機、門把手常清潔,減少病菌附著
感冒高發期,少去人多密閉場所
![]()
出現這些信號,立刻 “止損”
![]()
如果出現喉嚨干、怕冷、鼻塞、乏力,說明身體已經受涼:
立刻多喝溫水
早點休息、不再熬夜
喝一碗姜棗溫水或熱湯驅寒
避免勞累、吹風、受涼
多數輕微不適及時處理,就能避免發展成感冒。
四月天氣雖多變,但只要我們會穿衣、會喝水、睡好覺、講衛生,再配合這些簡單實用的小妙招,就能穩穩守住健康,少感冒、不感冒,安心享受最美的春天。
徐州醫科大學,金獎再+1!
4月25日
第三屆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
全國總決賽
在天津落下帷幕
徐州醫科大學麻醉學院2023級本科生顧凌靜
斬獲成長賽道高教組金獎
成功實現學校連續兩屆大賽斬獲金獎![]()
本屆大賽共吸引全國2833所高校的2055萬名學子報名參賽,參賽人數占全國在校生總數49%,實現報名人數與覆蓋高校數量“雙增長”。經過校賽、省賽的激烈角逐,全國798名選手晉級總決賽,共決出金獎160名、銀獎240名、銅獎398名,其中高教組成長賽道共240名選手,金獎僅設48個。
江蘇分數線出爐!
江蘇省2026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
![]()
辛山公園春意濃
鼓樓區辛山公園草木繁茂、鳥語花香、春意盎然。許多市民在此鍛煉、休閑,盡享春日美好時光。
![]()
![]()
縣區動態
睢寧法院最新發布
在世界知識產權日、
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來臨之際,
近日,睢寧縣人民法院
召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新聞發布會,
通報2025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
開展情況,
并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
2025年睢寧法院共受理
知識產權案件759件,審結690件,
其中審結民事案件674件,
嚴懲知識產權犯罪16件41人。
2025年案件呈以下特點:
0 1
一是著作權案件占比大幅躍升,商標權案件占比逐年下降,“此消彼長”趨勢明顯;
0 2
二是個案訴訟增多,案件個性化、復雜化程度提高;
0 3
三是侵權行為呈現“復合型”特征,多種侵權行為交織的案件增多;
0 4
四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呈現“規模化”趨勢,犯罪規模更大,涉案人數眾多。
睢寧法院發布六大典型案例
![]()
案例一
冒牌蒜種“攀親”牟利?《商標法》可不答應!
——冒用“旺滿田”商標銷售蒜種農資商標侵權案
【基本案情】
原告旺某公司系蒜種經銷企業,其在取得“旺滿田”商標獨占使用權后,將“旺滿田”商標應用于農業,細分領域是大蒜、大蒜種植所需籽料。2024年,原告發現被告在抖音、微信等平臺上發布蒜種的營銷視頻,在視頻中宣稱自己蒜種的品牌為“旺滿田”。后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告長期使用“旺滿田”作為自己蒜種的商標進行宣傳和銷售活動,并以此名義銷售蒜種逾500噸。原告認為,大量生產、銷售蒜種,并在經營活動中冠以“旺滿田”商標,侵犯了其商標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被告到庭辯稱,其銷售的蒜種就是從種植“旺滿田”大蒜的農戶處購買,其商品有合法來源。
【裁判結果】
睢寧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商品為蒜種,與原告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農業用種子”為同一種商品。被告在短視頻、朋友圈中使用的標識,與原告注冊商標一致,構成商標相同,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其銷售的蒜種來源于原告或與原告存在關聯。綜上,法院認定被告構成商標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法官說法】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明確禁止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本案中,原告的“旺滿田”蒜種從基地進行挑選、修整、二次加工,其對品牌產品的質量有嚴格把控。即便被告購買原告的品牌蒜種,自行種植大蒜后獲取的新蒜種,也不能當然地以“旺滿田”品牌對外宣傳售賣。被告作為同行業從業者,明知“旺滿田”品牌在區域內已具有較高知名度,仍冒用該商標進行宣傳銷售,主觀上具有“搭便車”的故意,不僅侵害了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更擾亂了農資市場的正常秩序,甚至可能因假種、劣種問題影響農業生產、損害農民利益。
法官提醒:農資產品事關糧食安全和農民切身利益,更需誠信經營。廣大市場主體應尊重知識產權、恪守商業道德,共同守護公平有序的農資市場環境,讓放心種、優質種真正惠及千家萬戶。廣大農戶選購種子等農資產品時,務必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一要認準正規渠道,選擇有資質的經銷商或直營門店購買;二要查驗商標標識,注意核對產品包裝上的注冊商標、生產廠家、審定編號等信息,警惕“傍名牌”“打擦邊球”的仿冒產品;三要留存購買憑證,妥善保管發票、收據、轉賬記錄及包裝袋等證據,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或疑似侵權情況,及時向農業主管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維權,切勿因貪圖便宜而誤購假劣種子,造成不可挽回的農業生產損失。
案例二
復制粘貼“搶飯碗” 網店詳情也受著作權保護
——擅自使用網店商品網頁侵害匯編作品著作權案
【基本案情】
原告經營兒童拼接床等家具產品,并委托他人設計創作兒童拼接床3D渲染圖,并約定該兒童拼接床3D渲染圖著作權歸原告所有。原告使用上述圖片在淘寶網創建商品鏈接對外經銷兒童拼接床商品。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和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其經營的淘寶網店上大量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權的兒童拼接床3D渲染圖,且被告商品鏈接的詳情頁面使用的圖片及文字與原告商品鏈接幾乎一致。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裁判結果】
睢寧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商品網頁除了具有一般網店網頁均有的欄目和結構要素外,使用了獨創的圖片作品,在內容選擇、展示方式、布局編排上體現了獨特構思,符合獨創性標準,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匯編作品。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店鋪內完全復制原告商品網頁,侵害了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遂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涉案商品網頁并非簡單的信息羅列,其主體部分嵌入了原告自創的3D渲染圖作品,并配以精心撰寫的文字介紹,在內容選擇、展示方式、布局編排等方面體現了獨特構思與智力投入,符合匯編作品的獨創性要件,應受法律保護。
法官提醒,電商領域的“盜圖”“抄頁”行為并非行業慣例,而是明確的著作權侵權。廣大網店經營者應當樹立尊重原創、誠信經營理念,通過自主拍攝、委托設計等正當方式構建店鋪形象,切勿心存僥幸、攀附他人勞動成果。對于權利人來說,應注意留存創作底稿、委托合同、首次發表記錄等權屬證據,發現侵權后及時固定證據、發送警告,必要時依法維權。司法機關將持續加大對電商領域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讓“創新者得利、抄襲者受罰”成為網絡營商環境的鮮明導向,助力數字經濟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
案例三
商品未貼自有商標 被傍名牌侵權追責
——涉“樂歌”馳名商標侵權及品牌使用警示案
【基本案情】
“樂歌”是樂某公司旗下的知名家具品牌,其“樂歌”商標于2015年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在智能升降桌等辦公家具領域具有極高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影響力。2024年,原告發現被告在天貓平臺開設“樂歌智能升降桌甄選”店鋪,銷售學習桌、電腦桌等商品,在商品鏈接標題、品牌標注等位置突出使用“樂歌”字樣,銷售額高達100余萬元。原告公證購買發現,涉案商品及包裝上并未標注任何商標標識,并非原告生產,店鋪客服卻謊稱“由樂歌廠家直發”。根據商品包裝上標注的生產商信息,所售商品來源于本地的被告某商貿公司。原告認為二被告構成共同侵權,訴至睢寧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10萬元。被告某商貿公司辯稱其已注冊了商標“睢園”,只是該商標僅用于自己的線上官方旗艦店,其銷售的商品上并未標注任何商標標識。其對被告某店鋪自其處采購案涉升降桌并在線上以“樂歌”品牌對外銷售并不知情。
【裁判結果】
睢寧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某店鋪在天貓店鋪商品鏈接標題、品牌標注等處突出使用“樂歌”字樣,銷售并非來源于原告的同類商品,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構成商標侵權。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某商貿公司與某店鋪存在共同侵權故意,某商貿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法院遂判決被告某店鋪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法官說法】
被告邁某公司雖然未承擔侵權責任,但本案深刻揭示了品牌建設的重要性。邁某公司作為同類商品生產者,已注冊“睢園”商標卻未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上,導致自身商品被他人利用實施侵權行為。若其能在商品實物、包裝及宣傳材料上持續、規范使用自有商標,不僅能有效區分商品來源、防范侵權風險,更能逐步積累品牌商譽、提升市場競爭力。
法官提醒:廣大生產經營者務必樹立“品牌先行”意識。一要規范注冊商標使用,將商標標注于商品、包裝及交易文書的顯著位置,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識別;二要持續投入品牌推廣,通過線上線下多渠道宣傳,提升自有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三要健全渠道管理機制,對經銷商、代運營方的銷售行為加強監督,防止其擅自使用他人商標銷售己方商品;四要及時固定侵權證據,發現“傍名牌”“搭便車”行為時,積極協助權利人維權或主動澄清商品來源。唯有將品牌建設置于戰略高度,方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行穩致遠,實現從“貼牌代工”到“自主品牌”的轉型升級。
案例四
背景音樂不是“免費BGM” 隨意商用會侵權
——徐州創某公司侵害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基本案情】
原告玉某公司是業內知名的正版音樂授權主體,其對涉案音樂享有完整著作財產權,廣泛應用于企業宣傳片、廣告等商業場景。2024年,原告玉某公司發現,被告創某公司在某短視頻社交平臺發布的石材營銷視頻中,未經授權使用了涉案音樂作品作為背景音樂,用于商業宣傳推廣。該視頻在平臺傳播,為被告的產品營銷帶來流量和曝光。原告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將涉案音樂用于商業用途,侵犯了其信息網絡傳播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被告創某公司辯稱其使用的音樂來源于該短視頻社交平臺推薦的音樂,不知曉會構成侵權。
【裁判結果】
睢寧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創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發布的營銷視頻中使用涉案音樂,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作品,屬于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遂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
【法官說法】
當前短視頻營銷已成為企業標配,背景音樂的使用頻率極高,部分經營者誤認為“從網上下載的音樂可以隨意使用”或“平臺提供的音樂就是免費的”,這是對著作權制度的重大誤解。商業主體使用背景音樂,必須取得權利人授權或確保使用平臺提供的正版授權曲庫,否則將面臨法律風險。此外,睢寧法院通過對本案的審理,發現平臺在音樂推薦方式上存在可完善之處,故向該社交平臺發出司法建議,得到了該平臺的積極回復。
法官提醒:短視頻營銷時代,音樂版權意識不可缺位。廣大企業商戶在發布商業宣傳視頻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謹慎使用來源不明的音樂,避免直接從網絡下載或截取他人視頻中的音頻;二是優先使用平臺提供的正版音樂庫,謹慎使用第三方上傳分享至平臺的音樂;三是如需使用特定音樂,應通過正規渠道聯系版權方或授權平臺購買許可,留存授權憑證;四是定期排查賬號視頻,發現侵權隱患及時替換處理。尊重音樂創作,合法使用作品,既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是企業合規經營、長遠發展的應有之義。
案例五
化妝品“撞臉”太逼真 包裝裝潢也有“肖像權”
——怡某公司仿冒“溪木源”化妝品包裝裝潢糾紛案
【基本案情】
“溪木源”是諾某公司旗下的知名化妝品品牌。2021年起,該公司推出層孔菌系列產品,通過與明星、網紅合作,在多平臺密集推廣,產品銷量火爆,成為網紅爆款。2024年,諾某公司發現,同行業競爭者怡某公司委托聯某公司,生產與其層孔菌系列產品包裝相似的商品,并在電商平臺銷售。兩款產品放在一起,從色彩搭配、瓶身造型到字體布局,均高度相似。諾某公司訴至睢寧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被告辯稱原告產品上市才兩三年,沒經過長期市場沉淀,不構成“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產品裝潢設計獨特,具有顯著識別性,涉案產品雖銷售時間不長,但通過網絡推廣覆蓋廣泛消費群體,兩代產品持續宣傳,已形成穩定的市場認知。綜上,涉案包裝裝潢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經比對,被控侵權產品與原告產品在整體視覺效果上高度近似,足以造成消費者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法官說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明確禁止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的包裝裝潢的行為。在數字經濟時代“有一定影響”的認定并非以銷售時間長短為唯一標尺,原告產品雖上市時間不長,但借助明星代言、網紅推廣、電商平臺銷售等新型營銷模式,迅速在目標消費群體中建立了較高的品牌認知度,其包裝裝潢已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應當納入法律保護范圍。本案被告作為同行業競爭者,明知原告產品已在市場上具有一定影響力,仍委托生產包裝裝潢高度近似的商品,主觀上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故意,客觀上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官提醒:無論是傳統商業還是新興電商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標準一致,任何企圖通過仿冒、混淆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競爭優勢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廣大市場主體應尊重知識產權、誠信經營,共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讓創新創造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動力。
案例六
“撕帽名酒”掩不住假冒本質 四千萬案值難逃法網
——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基本案情】
“茅臺”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商標,在國內外享有極高聲譽。被告人王某作為茅臺品牌白酒經銷商,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商標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與孫某共謀,組織被告人趙某、黃某、代某等人大量灌裝“撕帽茅臺”假酒對外銷售牟利。
所謂“撕帽茅臺”,本是少數商超為提高飛天茅臺酒開瓶率,防止囤積炒作推出的“開瓶帽”活動,即通過限購的方式現場回收飛天茅臺酒紅色防偽瓶帽,以1499元/瓶的價格出售,流通量極為有限。被告人王某等人利用此機會,謊稱所售為收購的正品“撕帽茅臺”,實則從他人處購入空酒瓶包裝,在外省某市一地下灌裝窩點,用勾兌的低價白酒自行灌裝假冒的撕帽飛天茅臺酒,銷往全國各地。經查,自2021年4月至2024年12月,該團伙共計灌裝假冒撕帽飛天茅臺酒2萬余瓶,非法經營數額達40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睢寧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等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達4000余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四百萬元;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對被告人趙某等從犯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期間判處有期徒刑。
【法官說法】
本案犯罪鏈條完整、分工明確。賈某供應酒水及灌裝好的假酒,王某組織人員回收空瓶、勾兌灌裝、網絡銷售,趙某、黃某、代某參與具體實施,形成“產供銷”一體化黑產。針對此類鏈條化犯罪,睢寧法院堅持全鏈條打擊,對酒水供應者、灌裝組織者、銷售參與者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者王某判處五年實刑及千萬元級高額罰金,充分體現對食品領域知識產權犯罪的從嚴懲處。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高檔白酒時應提高警惕,切勿輕信“撕帽”“特供”“內部渠道”等營銷話術。真正的活動酒數量極其有限,不可能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大量流通。消費者應選擇正規渠道購買,發現假冒商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廣大市場主體應誠信經營,切勿編造虛假概念、知假售假,任何企圖通過“撕帽酒”等障眼法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免費培訓!沛縣48個點位公布!
徐州市
“民政助老、智享生活”
老年人智能手機公益培訓
開始啦
培訓對象:徐州市常住人口中年齡在60-79周歲,具備基本學習能力和操作條件,有意愿學習智能技術的老年人。有強烈學習愿望的80歲以上高齡老人也可納入免費培訓范圍。
培訓內容:一是智能手機基礎操作;二是微信、支付寶等常用軟件實用技巧;三是生活便捷應用、社保認證;四是防詐騙知識講解等。
報名方式:可直接前往就近的培訓點位,現場登記報名;也可通過點位聯系電話咨詢、報名。
今年徐州市共設置793個老年人智能手機培訓點位。目前,徐州市培訓點位已陸續開展培訓服務,本次培訓為全程免費公益項目,不收取任何費用,具體時間、地點、培訓方式等可撥打相應點位的電話咨詢。
沛縣點位名單
??????
![]()
最近,銅山百萬畝麥田里,在忙同一件事
當前
全區近百萬畝小麥
進入抽穗揚花期
也迎來了病蟲害防治的關鍵節點
連日來
銅山各地全面開展
“一噴三防”統防統治作業
無人機成為“主力軍”
為夏糧豐產豐收打下堅實基礎
沿湖街道
4月23日,在沿湖街道一分場周樓村,種植大戶孫進的150畝麥田里,綠油油的麥浪一望無際,麥穗初露、長勢喜人。伴隨著低沉的嗡鳴聲,植保無人機騰空而起,按照預設航線在麥田上空均勻噴灑藥液,精準完成噴防作業。
![]()
“以前打藥是個體力活,費時費力還容易踩壞莊稼。現在無人機飛防,不光速度快,效果也好太多了。”孫進介紹,百畝麥田的“一噴三防”作業,無人機僅需一小時就能高效完成。相比傳統地面噴施,無人機飛防不受地形和田塊間距的限制,能輕松穿梭在連片麥田里,精準噴灑,不留死角,還不傷麥苗。
![]()
張集鎮
在張集鎮店東村,植保無人機同樣在大顯身手。記者看到,村民正利用無人機開展防控作業,高效的飛防模式讓大規模麥田管理變得輕松不少。
如今,銅山各地全力抓好小麥生長關鍵期管護,無人機已成為小麥田管的“空中主力軍”,以科技賦能提升田間管護效率與效果,為夏糧穩產豐收打下堅實基礎。
![]()
此前,區植保部門發出提醒:
為了打好小麥穗期病蟲害一噴三防總體戰,提醒廣大農民朋友注意3件事:
明白這次防治的對象,這次以赤霉病為主,兼治白粉病、蚜蟲和防早衰。
抓住防治最佳時期,也就是小麥的揚花初期。
提高防治質量,防治藥劑要二次稀釋,噴桿噴霧器、自走式植保機械兌水量不能低于一畝地30公斤,農用無人機兌水量不能低于每畝兩公斤,最好達到3公斤。防治后6小時遇雨需要再補治,防治5-7天出現陰雨天氣,要再進行第二次防治。
防治赤霉病可選用氰烯菌酯、丙硫菌唑、葉菌唑、氟唑菌酰羥胺、丙硫唑、戊唑醇、咪鮮胺等單劑或復配劑;
防治白粉病、銹病可選用戊唑醇、環丙唑醇、氯啶菌酯、啶氧·丙環唑、氯氟醚·吡唑酯、唑醚·戊唑醇等藥劑;
防治蚜蟲可選用吡蚜酮、啶蟲脒、聯苯·噻蟲胺、噻蟲·高氯氟等藥劑。
停用多菌靈等抗藥性較高的藥種,慎用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等刺激毒素產生的甲氧基丙烯酸酯類殺菌劑。
在農藥的劑型選擇上盡可能選用耐雨水沖刷的超微粉、膠懸劑等,并注意藥劑輪換使用,以延緩病蟲抗藥性的產生。
美編 | 何佳亮
攝影 | 程耀廷
徐州廣電編輯 | 李艷敏
一審 | 姚亮
二審 | 朱宸昕
三審 | 張清
轉發+在看,告訴身邊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