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2月1日至12月7日),中紀委打下兩“虎”,分別是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于澤和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葉紅專。
兩名中管干部被處理:交通運輸部原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費東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原主席藍天立先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此外,還有兩名“老虎”一審宣判: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蘇增添一審被判死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一審獲刑十五年。
兩“虎”落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3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葉紅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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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簡歷顯示,葉紅專,男,土家族,1958年6月生,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他長期在湖南湘西州任職,2013年任湘西州委書記。2018年1月起,葉紅專開始兼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年2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22年1月,葉紅專辭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另一位落馬的老虎則是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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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于澤生于1971年。他1994年加入當時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2006年轉投太平財險。
2019年,于澤重返人保集團,出任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2021年,他進一步獲任為人保集團旗下核心子公司——人保財險的總裁。
“上官匯”注意到,算上葉紅專和于澤,今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開通報審查調查的中管干部已有58人。
兩“虎”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4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原主席藍天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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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藍天立1962年10月出生,廣西河池人,第十八、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二十屆中央委員。
他長期在廣西工作,2011年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2015年4月任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后明確為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2018年1月,藍天立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主席。2020年10月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2021年1月,藍天立任自治區政府主席。
今年5月,藍天立任上落馬。
中紀委在通報中指出:藍天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喪失黨性原則,在黨內搞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目無法紀,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藍天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藍天立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另一個被處理的中管干部是費東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5日消息:交通運輸部原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費東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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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費東斌1970年8月生,遼寧錦州人,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
他曾長期在鐵路系統工作,2016年任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此后還曾任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2021年,費東斌任河南省副省長,并躋身省委常委。次年他回到鐵路系統,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局長、黨組書記。
今年6月,費東斌被查。
中紀委在通報中點明:費東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他人長期為家屬提供車輛接送服務;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費東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費東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兩“虎”一審宣判,71歲蘇增添被判死緩
12月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蘇增添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蘇增添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20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蘇增添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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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蘇增添利用擔任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與對外開放委員會副主任,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福建省副省長,福建省副省長兼福州市代市長、市長,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項目承攬、土地征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5億余元。2019年至2024年,蘇增添離職后利用原擔任福建省領導干部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容積率調整、項目承攬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56萬余元。2010年至2011年,蘇增添在擔任福建省副省長兼福州市市長期間,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減免土地增容地價款,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公開資料顯示,蘇增添出生于1954年3月,福建永定縣人,參加工作至退休一直任職于福建。
2005年,蘇增添任福建省副省長,并于2009年6月至2011年9月期間兼任福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11月,他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4年1月任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8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換屆,蘇增添不再擔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
去年1月,蘇增添被查,去年7月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蘇增添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組織意識淡漠,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在干部選拔任用和人大代表選舉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長期無償使用企業提供的場所,搞錢色交易;毫無紀法觀念,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退而不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擅權妄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此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一審獲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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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受賄一案一審公開宣判,李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6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李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土地出讓、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2億余元。
公開信息顯示,李剛1965年7月出生,四川大邑人。他曾長期在四川省工作,2020年,李剛任四川省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兼任省西部開發辦(攀西辦)主任,同年底,他任四川省副省長,晉升副部級。
2021年,李剛離開工作近40年的四川,首度跨省任職,任云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23年,他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直至2024年9月被查。
今年4月,李剛被“雙開”。他長期擔任地方或部門“一把手”,并曾在組織系統擔任領導,卻被指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通報還指出,李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欄目主編:秦紅文字編輯:董思韻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