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杭州市紀委監委批準,余杭區紀委、臨平區監委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仁和派出所原一級警長尤建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尤建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券;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尤建忠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余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尤建忠開除黨籍處分,由余杭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杭州市臨平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尤建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