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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講講這是怎么回事。巴黎貝甜是一家面包連鎖店,上海疫情的時候,這家店封閉了自己的面包加工廠。但是工廠里有一些員工因為疫情防控沒法回家,巴黎貝甜就把這些員工安排到了自己的糕點培訓中心。
正好培訓中心里啥都有,既有烘焙設備也有原材料。而員工們也是做面包的好手,于是就解決了自己吃飯問題。
隨著疫情封控的持續,周邊社區對糕點產品需求增大,巴黎貝甜的老板員工們一看,反正也要做面包,干脆就往出賣吧。說實話他們還挺良心,疫情期間非但沒有漲價還降價了。
但是事后,上海市監局對巴黎貝甜做出了處罰,不僅沒收了設備,還沒收了違法所得5.85萬元、甚至還處以十倍罰款,金額是58.5萬元。
而處罰的理由是,巴黎貝甜的培訓中心并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相關資質。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然而這個處罰卻在網上引發了熱議,很多網友都在為巴黎貝甜叫屈。經濟學者傅蔚岡就在微博上留言說:我怎么覺得巴黎貝甜是功臣啊?更多的網友表示,以后就買他們家面包了。言外之意,巴黎貝甜被罰的錢,上海網友們負責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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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講,上海市監局的處罰沒有問題。一位叫李莎莎的律師就評價說:“封控期間如確有緊急需求,在自身不具備許可資格的情況下,也不能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公眾性盈利活動(非公眾性、不盈利的可以),除非由政府審批,組織緊急物資的生產、采購。”
而且上海市監局也考慮到了實際情況,對巴黎貝甜的處罰是從輕的。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可以看到,上海市監局是按照10倍的下限處罰的。
那么為什么這樣的從輕發落反而會遭到網友一邊倒的質疑呢?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了一個特殊的時期,疫情期間。
我們都經歷過疫情,知道封控之后人們對于食物的那種焦慮感。而這時候,一家面包企業還能堅持為居民送貨,而且并沒有趁機漲價,這不能不贏得人們的好感。
而且巴黎貝甜生產的面包,無論是員工、設備還是原材料都和平時沒有區別。這一點在巴黎貝甜提供的原材料采購單上寫得很清楚。所以唯一的區別就是生產地點沒有食品經營許可。換句話說,就是現實中沒問題但是程序上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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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問題來了,有關部門做出處罰是應該完全依據法規還是法規結合現實呢?我覺得應該是后者。這也是我們常說的法律不外乎人情,否則這種處罰就變成了某種教條主義,并不能服眾。
我們知道,法律最初誕生于我們普通人樸素的正義感。而很多時候,除了殺人放火這種絕對的犯罪之外,人們的正義感是根據現實情況不斷調整的。而如果法律不能夠根據現實及時調整,只是照本宣科的話,有時候就會出現處罰結果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的情況。
比方說前幾天有一個新聞,一個小商販賣了5斤芹菜被處罰了6.6萬元。從法律條文上看,你不能說這個處罰有問題,但是誰看了都會覺得這太離譜。
還有比較搞笑的新聞,前一段時間,有一款非常便宜的雪糕遭到處罰,理由是雪糕里奶油含量不達標。結果網友留言全是支持雪糕廠家的,都這么便宜了還要啥自行車?這不比雪糕刺客良心多了?
回過頭來看巴黎貝甜,其實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市監局的處罰從法理上看沒問題,但是在疫情封控這個特殊時期,不能以日常的辦法來處理這件事。這會帶給人做好事反而被罰的冤屈感。
而且這件事也會帶來負面影響,那就是如果疫情再來,可能不會再有食品企業敢這么做了。吃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面包和沒有面包吃,你覺得老百姓會選擇哪一種?中國有句老話叫做“水至清則無魚”,這其實表達了很高級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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