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船誕生于雍正元年
■ 姚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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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林古港今貌 林 鵬 攝
編前語
紅頭船與僑批一樣,是潮汕僑鄉的重要標識,是由清朝政府支持、民間積極行動,集海運、經貿于一體的經濟和人文活動,對內溝通南北貿易,對外連接東南亞和日本、琉球等地,成功開辟了一條影響深遠的海上絲綢之路。在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里,潮人先輩憑借紅頭船,劈波斬浪,遠渡重洋,創造了許多人間奇跡,留下了無數精彩故事,紅頭船的歷史是一幅浩浩蕩蕩的壯麗畫卷。為做好新時代“僑”的文章,繼續擦亮僑鄉品牌,本版今起推出“海絲之路紅頭船”欄目。
紅頭船,是潮汕華僑史上的一座豐碑,是海內外潮人的珍貴記憶,是海上絲綢之路的偉大功勛。
紅頭船的產生,應該追溯到清代的海禁制度。清朝初年,陸上反清的力量先后被鎮壓下去,唯有鄭成功為首的武裝力量活躍在東南沿海,繼續與清政府對抗。
為對付鄭成功武裝集團,清政府延續了明朝殘酷的遷界措施,實施嚴厲海禁,強迫沿海地區住民內遷30-50里,并將沿海村鎮夷為平地。康熙元年(1662),潮汕地區的澄海、饒平一帶被勒令內遷50里。清政府還出臺殘酷措施,要求當地百姓不許出界耕種,不許復出界外蓋屋居住。
從康熙元年至五年,澄、饒兩地接連三次遭受遷界。無辜百姓流離失所,饑寒交迫,生活陷于水深火熱之中。加之疫病交侵,死亡者不計其數。此時,樟林埠一片廢墟。康熙七年,海疆展復。次年,澄海復縣,樟林港才開始獲得生機。
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收復臺灣。在收復臺灣之前,海禁主要針對反清力量。平定臺灣之后,海禁始弛,清政府重在防范海盜和走私。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允許浙江沿海地方引援山東做法,百姓裝載五百石以下船只準許在海上貿易、捕魚。同時,也制訂出相應的管理措施,登記姓名、取具保結、船頭烙號、發照驗行。
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要求各地將商、漁船各制“商”“漁”字樣,兩旁刻某省、州、縣編號,船主姓名,并順發腰牌,刻明姓名、年齡、籍貫等。漁船出洋不許裝載糧食,進港時不許裝載貨物,違者嚴加治罪。康熙末年海禁松弛,沿海各港口開始活躍起來。
雍正元年(1723),紅頭船誕生。
清政府為加強對海上船只管理,除要求各省對商船、漁船進行審批、登記、發牌外,還規定各省商船在船體兩端頭尾部位和大桅上部漆飾不同顏色以便區別,并隨時接受兵船巡海稽查。江南用青油漆飾,白色鉤字;浙江用白油漆飾,綠色鉤字;福建用綠油漆飾,紅色鉤字;廣東用紅油漆飾,青色鉤字。廣東海船因船頭漆飾紅色,民間俗稱“紅頭船”。
廣東民船為什么要“船頭油以紅色”?是用古代五行思想。廣東船只船頭油漆紅色,桅桿一半也油漆紅色,上面寫黑大字,顯得非常醒目。當時是用五行五方思想給各地分配船頭顏色的。廣東在南,南方屬火,用色為赤,赤即紅色;而江南(江蘇)在其他三省之北,北方屬水,用色為黑。浙江屬西方,用白色;福建屬東方,用綠色。
對紅頭船的由來及誕生時間,史學界普遍認同上述觀點。
黃光武先生在《紅頭船考源》中引述如下資料:雍正元年七月二十一日,兩廣總督楊琳向皇帝報告出海民船通行編號的一道奏折中復述朱批諭旨“著將出海民船按次編號,刊刻大字;船頭桅桿油飾標記”。廣東提督董象緯在關于拆毀捕魚拖風船的奏折中也提到上述的圣旨:“近奉特頒諭旨:各省出海船只分別油飾,刊刻編號某省某府某州縣之船。”
楊琳為了執行雍正的命令,“會同廣東撫、提二臣通行沿海文武將商漁船只各挨次編號,刊刻籍貫。船頭油以紅色,桅桿亦油紅一半。上面寫黑大字,令人顯而易見。并咨會福建、浙江、江南督、撫、提諸臣,各遵諭旨油飾標記。”(《歷代寶案》第12冊)接楊琳出任兩廣總督的孔毓珣,繼續執行這一措施,將沿海漁船逐一編查油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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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新先生在《潮汕華僑史》一書中也引用張廷玉等纂修資料(《飲定大清會典則例》卷114《兵部》“海船制造之禁”條):“雍正元年題準,出海商漁船,自船頭起至鹿耳梁頭止,大桅上截一半各照省分油飾:江南用青油漆飾,白色鉤字;浙江用白油漆飾,綠色鉤字;福建用綠油漆飾,紅色鉤字;廣東用紅油漆飾,青色鉤字。船頭兩披刊刻‘某省某州縣某字某號’字樣。沿海汛口及巡哨官弁凡遇商漁船,驗系照依各本省油飾刊刻字號者,即系民船,當即放行。如無油飾刊刻字號,即系匪船,拘留究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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