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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火的新聞居然是合肥一名師在當地一著名高中宣揚“功利性內容”,被一名高中生當面反嗆一事。
從視頻內容看,一名中年男子在合肥一個高中學校里面演講,結果一名怒氣沖沖的學生沖上臺,徑直奪過話筒,痛斥教授眼里只有錢,學習就是為了錢……我們要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讀書。
事后有媒體曝出這個教授陳宏友講座開始前的內容中原話使用了涉及性別、國籍與族群的低俗不當言論。比如讀書出國娶外國人改良基因等,但是抗議男生只說了錢的問題,沒提這個茬,所以我也就只說說讀書是不是為了錢的問題。至于其他低俗不當言論,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現在網上一邊倒贊揚這個男生,溢美之詞無以復加,我就不再贅述了;而對陳教授則是口誅筆伐。可問題是,我們冷靜地想想,讀書為了錢和讀書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兩者不能兼容,非要搞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二取其一嗎?
老王我認為,兩者完全是兼容的,沒必要搞成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樣子。現在很多人一提到我讀書是為了錢,為了美嬌娘,為了住豪宅開好車,就十分鄙夷。其實,我不得不說這個逼裝得太累了。就算你真得生而高尚,就是為了中華之崛起而讀書,可也能逼著別人都和您一樣啊。
魯迅先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魂之一,翻看他的日記,你會發現魯迅先生很多筆墨記載了錢,比如記載著每一筆收入與支出。1923年魯迅曾表示:夢是好的;但錢,也是要緊的。錢,——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所賣掉。……為準備不做傀儡起見,在目下的社會里,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了。
由此可見,關于金錢的巨大作用,先生的認識極其深刻:錢才是立足之本,生存之道。我記得他曾經在演講中說,出走的娜拉沒錢的話,要么乖乖回家,要么就去當失足婦女,零落紅塵碾作泥。
為此,先生在包括北京大學在內的八所學校兼課,后來廈門,廣州,誰給的錢多就去誰家,后來當作家,對每一筆稿費錙銖必較。比如,上海有家書局給魯迅支付稿費時按實際字數計算,標點符號、段落空格都不算。魯迅知道后很氣惱,于是故意給該書局寄去既沒劃分段落,更無一個標點符號的稿件。編輯看到后,直接傻眼,只好懇求魯迅加上標點。從此以后,該書局只好把標點符號也折算字數支付稿費了。
《魯迅時代何以為生》一文中,作者陳明遠先生根據魯迅日記進行了一番統計,從1912年到1936年若不計入1922年的收入(日記缺失),則魯迅先生在23年間共收入1198733圓大洋,以購買力估算,相當于1995年人民幣408萬元、2009年816萬元以上(2009年,上海商品房均價每平方米不到2萬元)。
《國家人文歷史》介紹,魯迅從三十歲開始的二十多年里,平均每年可以掙到16.8萬銀元。平均每月一到兩萬多銀元。當時上海中學教師月薪是50—140銀元,而小學教師大概是30—90銀元。要知道普通人一個月生活費4銀元。
換個角度,如果魯迅沒錢,或者有了錢不愛錢,視金錢如糞土,和李白一樣,千金散盡,一輩子窮困潦倒,為了填飽肚子四處奔波,他還能寫出投槍和匕首嗎?再換個角度,我覺得其實如此愛錢的先生才是真實的,甚至是可愛的,猶如鄰家老頭,可這絲毫有損先生的形象嗎?
除了南昌周公子,絕大多數的年輕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你想實現階級跨越,不就得努力賺錢么?如果你沒有好的工作,高的收入,就算不是一貧如洗,舉目四望家徒四壁,天天餓著肚子,可你的孩子要上學,要上培訓班,要外出游學,要去迪斯尼,這些都要錢,你成天為這些破事鬧心,還有什么心情去想民族復興這樣的大業?記得前不久中科院學物理的研究生都去送外賣了。
這不是一句屁話嗎?魯迅先生說,錢這個字很難聽,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們所非笑,但我總覺得人們的議論不但是昨天和今天,即使飯前和飯后,也往往有些差別。凡承認飯需錢買,而以說錢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總還有魚肉沒有消化完,須得餓他一天之后,再來聽他發議論。
其實,按照我的體會,這些張口閉口羞于談錢的人,看似清高,其實將來進了社會,一旦權在手,往往就會報復性腐敗,腐敗起來比那些愛錢的人還狠。所以,其實我們就該大大方方地談錢,這沒什么丟人的。你只有賺了錢,當然是合法的,才可能去談民族復興這樣的大業。
作者:我是王偉山下的西西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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