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距離2月24日,內蒙古礦難已經過去10天了!6人死亡,47人失聯!雖然我們滿懷愛心,但不得不承認,47人生還的希望幾乎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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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不是被坍塌掩埋,或許還有歸來的機會,我們為他們祈禱,希望不是被坍塌埋沒。我們應該做好心理準備,失聯消失過一段時間,從法律上講也是事實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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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47人極有可能已經全部罹難,我們應更多的進行事故復盤,調查原因,處理善后,追究責任。隨著時間推移,知情人說,事發上午就有預兆,本可以逃開,這樣看的話,就出來了兩個最為關心的問題了:
1,上午?就?有預兆,為何還是造成這樣慘重代價了呢?
2,老板不是陳逢干的話,誰又是背后的老板,關鍵由誰來承擔天價賠償呢?
我們來詳細看一看。
事發70分鐘前,上午就有預兆了,本可逃離!
在2月24日下午13點10分左右,內蒙古阿拉善旗新井煤礦發生大面積坍塌,造成大量作業車輛及司機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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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渣車司機,當日在事發幾里外的地方作業,他說,在事發當日上午,就發現煤礦的邊坡上不停有碎石掉落下來,有坍塌的端倪,用他的話說“礦挖得有點多,挖裂了就塌了”。真是太慘烈,不知為何煤礦的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卻沒有發現呢?
按李某的說法,上午就有端倪,我們就按上午12點為界來算,離下午13點10分事發也至少有70分鐘的時間,足夠有時間,讓作業人員及車輛撤離、疏散了。
據李某說,新井露天煤礦面積較大,長約1000米,從礦口到礦底開作業車大約要20分鐘的時間。哪怕是這樣,如果在當日12點之前,安全管理員就發現邊坡不停地掉碎石,及時作出預警,及時安排撤離,車輛及人員也有足夠的時間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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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于為何這么明顯的信號,還要冒死去開采作業呢?我們發現有兩個重要的因素。
第一個因素。據李某講,他每月的工資是9500元,包括500元全勤獎,相當于一天300元,這個工資水平比起一線城市工廠流水線工人的工資,要高出不少。
關于工資,煤礦有較嚴格的考核要求,出滿勤可多拿500元,如果請假就拿不到500塊,還要每天扣除300元,這對勞務工們來講,只能堅持滿勤,肯定舍不得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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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還透露,雖然有嚴格的出勤考核,但是工資并不能按時發放,他在2022年8月份的工資,拖到當年11月份才發放。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這個露天煤礦在2021年底重新獲準采煤后,一直都有煤,出煤不錯,老板為了掙錢,不間斷的開采;幾個礦坑里有多達60、70臺采煤車同時作業;甚至在2023年春節,煤礦都沒有休息,礦山也不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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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了什么問題呢?只有一個核心因素,一切指向為了經濟利益:
一切都是為了錢!
勞務工們為了掙這份工資,不停息地工作!
老板為了掙錢,不停息地挖煤,甚至春節也不停工!
反過來看,如果在2023年2月24日上午,就發現有碎石不停的滾下來,安全管理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能保持對安全的敏感性,保持對生命的敬畏心,能及時安排停工,該多好!能及時疏散開,該多好!
可惜這一切沒有如果,不能重來,這多么讓人心痛。
到底誰來擔責?
這個問題有幾層意思,誰來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誰來承擔巨額損失,是老板?還是現場管理人員?
1,在管理責任方面,這就牽涉到一個真正的關鍵問題,這個煤礦的老板到底是誰?
在工商系統中可以看出,事發煤礦于1999年成立,注冊資本5000萬元,陳逢干是大股東占80%,是大老板。但是,事發后陳逢干向媒體披露,雖然他是大股東,但他早已經退出煤礦的經營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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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是什么意思?
早已退出煤礦經營管理,意味著煤礦不是陳逢干的嗎?工商系統中卻顯示他是大股東。當然,對現場當事管理人員的問責,肯定是跑不脫的。
其實他是不是真正的老板,相對來說,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在于,前后53條人命背后,誰應該站出來為此事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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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賠償責任方面,誰來承擔勞務工的巨額賠償?
我們看關鍵問題,應該如何賠償每位因工傷亡的勞務工呢?國家是有相關規定的,因工傷亡的勞動者,需要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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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補助金:6個月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以2021年數據為便例,全國2021年規模以上企業就業人員一年平均工資為88115元,即每月平均7343元,這一項每個死亡人員約4.2萬。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2年的標準數據為4.93萬,這一項每個死亡人員約98.6萬。
除此之外,還有供養直系親屬的補助金,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上述前兩項,53位遇難勞務工的賠償金額,高達5448萬元。這么大一筆賠償金,到底由誰來承擔呢?關鍵承擔后能否及時到位?
據公開消息 ,主要承保公司中國大地保險,在內蒙古礦難發生后,積極主動履行保險責任,在2月24日快速啟動首筆1000萬元的理賠款預付工作,這筆錢會用到勞務工的傷亡賠償中嗎?
寫在最后
很難想象,為了挖煤,春節甚至不停工!
很難理解,明明上午有滑坡的征兆,為什么沒有及時疏散撤離!
很難承受,6個生命已經逝去,47個生命還不知道在哪里,活著的希望極其渺茫;53個家庭因此遭受巨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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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個勞務工的背后,意味著53個家庭承擔巨大損失及痛苦,是金錢也難以彌補的;他們的父母,他們的妻子或丈夫,他們的子女,都因為他們的離支要承受巨大的悲傷。
錢確實很重要,對煤礦老板重要,對勞務工也重要;但是錢不是萬能的,相比生命,它只是一張紙;不能讓錢來主導生命,畢竟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據悉,內蒙古這起礦難,相關人員已經被警方控制了,故事原因也在調查。相信國家會給勞務工一個交代,給家屬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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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希望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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