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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國經濟正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全國各地一致的共識,就是要實干,全力以赴“拼經濟”。
今年,貫徹二十大精神之際,還要扎實部署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各項任務,在新一屆領導團隊帶領之下邁向又一個五年奮斗期。
最近,全國“兩會”人大代表關于“三農”領域的提案很多,熱議一個接著一個,但一致方向都聚焦到“鄉村振興”,不能折騰農民了。這說明,一些地方存在怎么干、不會干、甚至亂干等現象,鬧騰得雞飛狗跳、民怨重重,也有逼著農民“上樓”,違背農民意愿合村并鎮等。
其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初衷就是為償還欠農民的一筆舊賬,解決農村發展不平衡和內生動力欠缺、不充分的矛盾,如果變成了折騰農民,惹的農民不高興,甚至遠離故土,失去土地及宅基地,這不是瞎子點燈白費蠟么?
從“三農”工作重心轉移到鄉村振興,再到全民推進鄉村振興,在這之前經歷了脫貧攻堅階段,現在還在努力把這個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守住不規模性返貧的底線,任務還異常艱巨,關鍵是不能走錯路線,把中央政策在地方給錯位執行了,落得勞民傷財。
鄉村振興,已經過了一個五年的預熱期,和脫貧攻堅并行,第一個《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已經到期了,今年在總結落實情況及成果經驗之際,新規劃必將會發布。
大家都知道,鄉村振興的核心是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城鄉深度融合下的共同富裕。一邊是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這是愿意進城落戶的農民,可以選擇;另一邊,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開展鄉村建設行動,提升想繼續定居在農村,愿意種地農民的生活條件及農業生產環境,這樣是一種選擇。
雙向選擇之下,權衡利弊,何去何從,三思而后行。
不過,鄉村振興進入全面推進期,必須解決之前留下的疑難雜癥,迎接新一輪鄉村振興的全面發展局面,構建新發展格局。
小村大債,這顆雷必須排?
最近,全國兩會期間,民盟中央提交的提案顯示,據農業農村部抽樣調查,截至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70萬個行政村中,村級債務總額已達9000億元,村級組織平均負債已達130萬元。
民盟中央稱,村級債務存量較大,增量的成因復雜,集體“包袱”有越來越重的風險。這就是顆雷,說不定哪天就會被踩中,后患無窮。
導致這一現狀,成因五花八門,比如:美麗鄉村、養老院、移民新村建設,還有村辦企業經營不善,盲目借貸,致使村集體背負沉重的債務負擔等等。
更有甚者,村集體債務私人,村“兩委”為了還債及利息,也是拆東墻補西墻,有些鄉村組織不斷向私人借款,變成了一些農民成為農村集體債務的債權人。
像這種現象,無疑就給鄉村發展埋了一顆雷,有些村子化債能力比較弱,還舉債大肆搞過度建設,有些不具備發展旅游,卻偏偏人為打造,盲目發展,頂層設計不到位,發展規劃不精準,以至于債務像雪球越滾越大,償債能力越來越小,就剩下暴雷了。
所以,接下來,精準排雷很關鍵。
這個村級債務總額,還是截止2019年上半年,抽樣調查結果。如果,全面普查,再加上近幾年,不難預測,全國村級債務總額,肯定突破到1萬億以上,潛在風險還是很大。
排雷關鍵,在于村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規范化,比如:民盟中央建議,做實“村財鄉管”財務管理機制。
同時,村“兩委”要接受全面監督、管理。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自2023年起,村干部要接受全方位監督、監管,預示著村干部的好日子到頭了。
18億畝耕地紅線,要終身責任制,意味著什么?
當下,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這個現狀還未有改變,深化農村土地改革,還在路上,官方一直強調“穩慎”推進,試點先行。
但是,土地承包制與土地擁有權的矛盾,始終是導致農民沒法暴富的根本,財產權不平等,土地也不是真正的財產,農民只享受“承包權、經營權”,所有權還是歸集體所有。所以,農民種地不容易,某人還呼吁,恢復農業稅,還想繼續禍禍農民,真是良知泯滅,當代所謂“專家”之悲哀,揪著“三農”瞎扯淡、博眼球,先種三年地,再說吧。
還有一個,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必然會觸及“占補平衡”,全國各地一些地方通過“增減掛鉤”途徑倒賣建設用地指標,良田都變成樓盤,上山下溝造基本農田或高標準農田,成為靚麗的一道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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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再要求“規范占補平衡”,強化土地流轉用途監管,遏制住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
通過國土三調數據可知,10年間我國耕地凈流向林地1.12億畝,凈流向園地0.63億畝,有6200多萬畝坡度2度以下的平地被用來種樹。這個耕地紅線,能不守嗎?
全國“兩會”最聲,這句話,一錘定音:“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已被寫入中共“十四五”(2021至2025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 我們現在叫耕地紅線終身責任制,在哪一任耕地紅線突破了,退了休也要追究。這是'國之大者'”。說給誰聽的,想想就知道了,意味著什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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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還有些糊涂賬,也該清算了
1、過去扶貧資金及農資補貼資金,種糧補貼,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都需倒查10年以上,對村“兩委”要清理門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村霸、宗族惡勢力掌控村“兩委”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2、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是焦點,現行政策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一些村干部,都在倒賣這個指標,甚至私占建設庭院等。
3、土地流轉違規操作,村“兩委”干部從土地流轉費用中中飽私囊,這也是必須解決雜癥。以后,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用區塊鏈技術,溯源到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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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須以農民為主體,尊重農民意愿,有效組織農民,發展鄉村富民產業,精準植入產業,做好頂層設計及規劃,有序引導社會資本下鄉,完善全程監管機制,設置好“紅綠燈”,把土地、基礎設施等折算入股,與合作社、村集體、農民等形成利益共同體,才是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途徑。同時,通過市場化改革,讓進城落戶的人有償退出宅基地,退出的宅基地由村集體統一利用。鄉村振興,前提一定是不要折騰農民。
總之,鄉村振興是全社會的事情,必須動員社會力量,多方協作,才有未來。一定要做好最壞準備,經常提底線思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務必先把埋的雷排了,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把一些糊涂賬清算了,不要折騰農民。
文 / 李國民 / 跨界融合 - 策劃人 / 三農研究 專注(鄉村建設、文旅、農旅)等項目的前期策劃、規劃設計!
關于“鄉村振興”,大家還有何高見,歡迎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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