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是一種準則,那么我們學校要依法治校,合規(guī)辦學。小學階段重在學生的習慣養(yǎng)成,重在學生的興趣培養(yǎng),重在落實雙基,重在關注學生的核心素養(yǎng),那么我們所設計的活動是否關注了學生的發(fā)展需求,是否關注了不同年級,不同班級,不同學生的差異,是否還在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呢?比喻說,關于校服,我覺得除了周一升旗日以及大型活動之外,就沒必要非得要穿,周一要穿周三要穿,在秋冬季節(jié),有時洗得還沒晾干要得穿上身,這“規(guī)”必“行”嗎?再說“陽光大課間”,陽光太猛,活動時間能否進行合理的調整呢?總之,“行”要符合學生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不愈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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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合規(guī)辦學不只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更要關注師生身心健康。學校的活動室還不能滿足師生的活動需求,比喻說有人建議建個風雨操場或小型羽毛球館,讓課余老師有健身運動的場所。比喻說,雖然學校沒有一個像樣的閱覽室,沒有可以共享的報刊雜志,如果有一個音樂書吧,得空時坐在那兒翻閱報刊,想想都挺美!
“行”不是坐而論道,老師必須先“行”起來。要想班級有書香,老師得做閱讀的愛好者;要想教室“完美”,教師得把它當“小家”經營;要想學生愛學習,老師也必須是個勤學的人,要有謙虛的心,向同事學,向學生學,永遠牢記“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伞薄PiL經常彎腰拾起校園內的廢紙,這是“行”的引領;教師陪孩子打掃衛(wèi)生區(qū),這是“行”的鼓勵;教師要以自己的言行來帶動學生。教師不能充當知識的搬運工,要學會和孩子們一起探究知識,不只要結果,更重在于獲取知識的過程。作為教師,理想可以是高遠的,但著眼的事一定在細微處,這就注定了老師要做的“眼高”而“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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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解放孩子的雙手和大腦,讓孩子學知識,更富有創(chuàng)新的精神,這才是我所理解的“行教育”。對于學生來說,“行教育”不是高深莫測的理念,“行教育”的“行”只是我校的日常規(guī)范的行為教育而已。對于學生而言,做到“八好”,做到“到禮”,達成“四雅”就是很好地完成了“行教育”。不能拘限于課本知識的學習,要讓學生在班級活動中成長,在動手實踐中學會總結與創(chuàng)新,在孩子幼小的心里播下科創(chuàng)的種子,這是我希望“特色學校”應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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