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7點40左右,廣東廉江橫山鎮,兇手吳某杰在幼兒園行兇,致6人死亡、1人受傷,之后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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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網上又出現了多個“知情者”的“受害者有罪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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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版本是說兇手和受害者的孩子吵架,兇手怪老師處理不公,進而報復。
從這個說法來看,問題主要出在老師啊?
這是把老實人逼急了啊?
第二個版本是說死者把別人小孩撞了,不報保險也不賠償,還威脅兇手。
這個“李愛琳爸爸”是個知情人啊?
你不應該說是7個人撞的小孩嗎?你應該還加一句“報了警、警察也不管”啊?
這個“李愛琳爸爸”知道內情,你們應當找他調查一下。如果實際情況,“只是車輛輕微碰了一下小孩,小孩并沒有受傷,所以保險公司不受理,而兇手又漫天要價。”那么這個李愛琳爸爸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請予以查證。
還有多少“知情者”?趕緊再來幾個受害者有罪的版本?
因為有需求啊!
第一類需求,有大量網民,習慣于在受害者身上找問題,把“受害”和“有罪”劃等號。只要一有“知情者”,不管是真是假,先當作受害者有罪的證據,炒作了再說。
在上次的南通母子遇害案中,我無論怎么解釋“死者沒欠兇手的錢,是兇手要冒領別人的錢不成而行兇”,網民就一句話:“欠錢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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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章的點贊數是156。評論區排在前面的全是“受害者有罪論者”,我隨便估了下,超過了1400。
由此可見,喜歡以不明信息進行“受害者有罪論”的網民多達八到九成。
在所有的兇案中,確實有罪大惡極的被害者,但鳳毛麟角,沒必要拿吃飯噎死、就大肆炒作“吃飯有危害”。絕大多數受害者,都是在正常糾紛的情況下,因兇手的極端行為而被害。以“受害”而推定“有罪”的說法合理嗎?
第二類需求,是有大量網民,愛用“不要欺負老實人”來說事。
自從莆田歐金中殺人案,被最早的無良媒體歪曲為“老實人被逼的”之后,無論該村支書和央視怎么辟謠,流傳的說法全是“老實人被逼的”。
從此之后,凡是有較大影響的兇殺案,“不要欺負老實人”都占據很大評論量。
同樣以我那篇文章為例,文章點贊156,受害者有罪論的點贊超過1400,評論是705條,“不要欺負老實人”類的評論約占五成以上。
以上兩類人,有的是簡單的抱著“警醒”的想法,隨口說說,卻沒考慮會抹黑受害者,誤導社會。還有一部分人,卻是抱著不可告人的小九九:“真不真相無所謂,會不會冤屈受害者無所謂,只要能借機造勢,嚇一嚇世人,達到‘不欺負我’的目的,就可以了。”
如果前面那一部分是蠢,無意之間損害了受害者;后面那一部分人就是壞,故意放任對受害者的損害。
以上為了“警醒”,為了達到自身利益的人,真的能如愿嗎?
可以說,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都無法預料到拒絕兇犯會招來殺身之禍,所以該拒絕還是拒絕。
倒是這些人的煽動,只會增加社會戾氣,讓更多在戾氣邊緣的人挺而走險。
知道兇殺案為什么越來越多嗎?網上這些無中生有大肆宣揚“受害者有罪論”的和“不要欺負老實人”的,對助長兇焰功不可沒!
兇犯在這些言論的鼓動下,覺得自己有理、自己是對的、自己符合了大多數人的觀點在替天行道!
兇犯不是這樣想的?
兇犯要不是這樣想的,他就不會動手!
在以前的一個涉小孩子糾紛的話題里,九成以上的網民是這樣的說法:“如果我的小孩被別的同級小孩欺負了,我可以直接去打那個小孩。”
當我反問所有說這種話的人:“那是不是別人覺得你小孩欺負了他小孩,別人可以直接動手打你小孩呢?”
沒有一個回復的!
這說明什么?
說明現在自我的人太多!只管自己所想、自己所取,不愿且不懂換位思!
現在兇殺案為什么越來越多?
從以上論證來看,兇案越來越多,說明是非不辨的人越來越多,品行不端的人越來越多,極其自我的人越來越多。
兇案只是社會縮影的一個顯示器。
只有明辨是非的人多了,品行不端的人少了,人們在自我和換位間找到平衡,社會才會越來越好。
最后加一段關于明辨是非的料:
在東方衛視的一段關于“如何看待中俄關系”的視頻里,復旦某院長做了“我們面向未來開展全新關系”的演講。
前排1到8的評論,令人嘆息。一些人好像習慣擺爛,擺爛有理。
這種認知能力,如何擔的了大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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