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鐵嶺縣法院,感謝馮姐,要是沒有你們,這物業費就‘泡湯’了,根本要不回來。”
8月4日,鐵嶺春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來到鐵嶺縣人民法院,將一面寫有“依法調解促和諧 排憂解難暖人心”的錦旗和一束百合花送到訴前調解員馮景平的手中,表達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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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原告鐵嶺春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沈陽某集團后勤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雙方于2019年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所涉房產于2021年由被告租給案外人王某。因當年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被告聯系人已被調離原崗位,原告亦不能提供現任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馮景平在僅了解被告注冊地的情況下,多次自費駕車到沈陽市沈北新區虎石臺尋找被告的辦公地點,最終找到了該公司的負責人。
經了解,涉案房產原為被告所有,2022年案涉房產變更為遼寧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有。由此,關于物業費的承擔引發爭議,被告認為房屋產權已變更,遺留問題應該由該公司處理。遼寧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認為當年被告已經收取了租賃費,物業費就應該由被告繳納。雙方均提出,即使繳納該筆費用,賬務上也沒有支出依據。馮景平在充分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后,提議由鐵嶺春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催繳律師函和法院調解傳票作為賬務支出依據,得到雙方認可。最后,在馮景平耐心講解和反復溝通下,最終由遼寧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繳納物業費,此案成功調解。
馮景平從2022年6月份從事法院調解工作以來,已收到4面錦旗。錦旗是肯定,同時也是一種鞭策。她表示將繼續發揮所長,在調解崗位上履職盡責,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
據悉,鐵嶺縣法院現有12名訴前調解員,今年截至8月7日共參與調解案件1489件,調解成功764件。
鐵嶺縣法院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司法能動作用,加大訴前調解力度,積極參與社會糾紛的多元化解,讓司法的溫情與高效傳遞到人民群眾的心中。(遼寧法治報記者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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