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前,發了一篇,表達一個問題,就是勸告班兒上的一些書友,不要把書法僅僅理解為字結構的完美,那是與書理相悖的。
歷史也告訴我們,如果僅以結構端莊作為衡量標準的話,明代的臺閣體、館閣體就是例子,書法將徹底的只是寫字,服務于信息承載與傳達,這與漂亮的美術字并無本質區別了。然而講書法,是從“點畫”之美開始的,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線條,它就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
古人講“千里振云”、“萬歲枯藤”,這難道不是線的“內美”嗎?
林散之先生說“寫字愈工愈俗”[1]。這“工”,就是雕琢,就是不自然,更膚淺點,就是字形好看。書畫之本,貴在明理合道,不合道便不是書。字形漂亮那是為了實用服務,依然是人工之美,哪比得上自然之美。這便是那篇文章里我想說的。
如果你能理解這個問題,自然也就不會像那些奇怪的網友,我在說什么看都沒看懂就氣勢洶洶的上來教訓我了(甚至有些人繞過文意進行人身攻擊,真是可悲)。當然,我應該用一些標點符號,來表達所指。可即便如此,依然有明白人。可惜的是很多人根本不會細看文字,不具備文字閱讀能力了,這是我可以很明顯感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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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莊希祖選編《林散之講授書法》,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13:37
本期來稿嘉賓:孫超。中國藝術研究院博士在讀,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愛奇藝續費會員,冰紅茶“再來一瓶”獎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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