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一大早趕到自貢參加《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交流研討活動,作為會員單位進行了交流發言,因為上周時間實在是太趕了,沒有準備稿子,趁早上在高鐵上的時間,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仔細看了幾遍,到會場后臨時打草稿發言。
說真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實施一定是一個好事,但是,接下來,其實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執行的程度?對于互聯網中那些不良的信息,有害未成年人的,有怎么樣的一個反饋渠道?有一個什么樣的處理公示等。
關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我覺得,對于學校和老師的要求過高了,比如說,第四十條 學校應當加強對教師的指導和培訓,提高教師對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對于有沉迷網絡傾向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共同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一方面,我個人覺得這個是不現實的,當下學校的壓力本身就比較大,特別是在學生的心理方面,這已經讓很多學校頭疼了,就怕學生有一個什么突發情況。
另一方面,如果按這個標準的話,又有多少教師可以做到合格呢?我覺得教師做好自己的教學任務,這是首要的責任,我相信一個班上不會出現成片的網絡沉迷的學生,如果有這樣的學生出現,應該是由專業的人員去進行干預,而不是由教師去做。
在我看來,對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這一塊,在學校里,學生主要還是要學習,沉迷網絡更多是在放學回到家里后,所以,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雖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條件中對于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也有一定的要求,但是這樣的要求,最后又有多少可以落實呢?
所以,我在會上發言中主要表達了,一是我們可以想想,如果讓更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自己該有的職責,自己生的孩子,自己不教,又有誰可以教呢?二是對于一些家庭優秀的做法,大家是可以一起交流學習的,三是還是要發揮家委會的作用,上周去參加了兒子學校校級家委會的成立,從其他家委會家長的一些分享來看, 我覺得,家委會實際上可以做的事情是很多的,這是搭建一條學校和家長之間很好的橋梁。四是如何讓更多的家長,對于網絡中一些有害于未成年人的信息及時反饋,要有一個集中的通道。我想,只要每一步都能落實去做,我們對于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會越來越好。
第四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指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關注未成年人上網情況以及相關生理狀況、心理狀況、行為習慣,防范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第五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監護人所在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有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依法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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