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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5 日,ST 奧康(603001)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浙江德凡律師事務所郝小青律師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之前買入奧康國際(ST 奧康 603001)股票,且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收盤時仍然繼續持有這只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加入索賠,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公告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ST奧康存在多項內控問題:一是公司在2021、2022和2023年半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2022年,公司控股股東奧康集團因資金周轉需要,占用資金9500萬元,本次事件,浙江證監局已發布監管函,目前,相關資金占用款項已歸還。
二是公司資金支付、經銷商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審計機構對公司《2022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公司也因此“戴帽”。關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提及的內部控制缺陷,報告表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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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證監會立案之后第一個交易日,ST奧康出現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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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應準備下列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證券賬戶開戶信息確認單(原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證券交易記錄流水(從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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