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為民營企業保駕護航
——關于萬鴻地產質疑長春市中級法院超標的九倍查封房產的后續報道
本站訊 2024年9月4日,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給萬鴻地產(全稱:吉林省萬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送達通知書,告知該院已經就該企業質疑的長春市中級法院超標的查封問題,向長春中院提出了檢察建議。這標志著萬鴻地產質疑超標的查封一案進入了糾錯階段。檢察院的此舉受到民營企業家們的廣泛好評,他們說:近年來,一些法院在涉及民營企業方面出現了諸多問題,檢察院的介入監督,使我們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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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鴻地產質疑超標的查封一案起源于一樁借款糾紛案。據中國房地產報和多家網絡媒體報道,萬鴻地產老板許兆文因與老同學周忠仁發生借款糾紛被訴至法院。長春市寬城區法院和長春中院經過審理,均支持了周的訴訟請求。2021年3月,寬城區法院將兩個案件合并到一起,由長春中院審理,該院判萬鴻地產賠償周忠仁713.88萬元及利息。
許兆文向媒體介紹說:東廣盛世項目一共有26個門市,二層有部分寫字間,還有地下停車場,當年的市值在1個億以上。在項目被查封前,整個項目只賣了2套,其余都被法院查封了。2022年7月,經調解,有3套房產在周忠仁提出書面解封的情況下出售,萬鴻地產支付500萬元給周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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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兆文說:不管什么原因,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法院不應該查封東廣盛世所有未出售的房源,當時查封也未做過評估,這樣導致企業根本沒有能力去償還剩余債務。東廣盛世項目剩余房源和他個人名下被查封的幾套房產,經過評估公司測算,目前市值至少值7000萬元(如果按照2018年房產價值評估,價值上億元),法院判決萬鴻地產賠償周忠仁的只是713.88萬元及利息,但是卻超標的查封近6000萬元房產,超標的查封接近9倍!他說:如果法院沒有超標的查封所有房產,公司完全可以賣幾套房子來償還債務和銀行貸款。現在不但房子賣不出去,他還于2017年在銀行貸款3500萬元,后期雖還了1700萬元,每年仍要支付利息60多萬元。正是因為法院超標的查封,給企業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他們公司已經開始申請國家賠償。與此同時,萬鴻地產已經向長春中院遞交了執行異議書,希望能對超標的查封問題妥善解決。同時,該公司還就法院超過標的9倍查封問題向長春市檢察院提交了監督申請函。
多家媒體報道此事后,7月25日,長春市檢察院給萬鴻地產送達了《受理通知書》(長檢控民執受【2024】5號),告知其執行監督申請符合受理條件,決定予以受理。恰在此時,法院的判決也到了執行拍賣階段,長春中院委托吉林北泰房地產估價咨詢有限公司,對萬鴻地產被查封的位于寬城區東七條與黑水路交匯處的東廣盛世(—101、—102)號地下商業及車庫用房進行評估,并于7月4日出具了(2024)第035號評估結果(征求意見稿)。
對于這個評估報告,萬鴻地產不認可,遂向長春中院執行局提出了異議:
1、評估技術報告未附,屬于不完整報告,不能以保密為由;
2、評估報告收益法取值沒有確切依據而且與市場出入過大,地面上有收費停車場,企業本身也在租賃經營,收益法比較合適,取值應適中。3、成本法在運用的過程中依據不足,未看見房屋造價報告,土地基準地價已經過期。4、依據評估目的,收益法的預期收益及費用等相關事項數據誤差過大,造成被執行房地產被低估而損害相關當事人的利益。
據悉,長春中院執行局法官原源接到萬鴻地產的異議書后,決定于8月16日上午8點半召開聽證會,并且給萬鴻地產以快遞的形式下達了通知書,收件人的名字寫的就是周立忠,聯系電話也是周立忠的。周立忠已經退休多年,被萬鴻地產聘用為法務經理,并且在萬鴻地產被執行議案中,萬鴻地產為周立忠出具了授權委托書,一直由周立忠和代理律師與法官原源聯系。但是2024年8月16日上午8點30分,周立忠帶著法院下達給他的通知書趕到聽證會會場時,辦案法官原源卻叫周立忠出去,周立忠不知所措,他說:我有萬鴻地產出具的委托書,而法官原源卻讓我必須出具企業給我繳納社保的證明,我都退休多年了,早已經享受退休待遇,現在哪有什么社保繳納證明?這時候原源叫來了法警隊,說周立忠不出去就拘留你,將周立忠趕出了聽證會會場。
周立忠接著說,這純粹就是有意難為我和我們企業,我代表企業給她送錦旗時,她沒有提出異議,法院給企業郵寄材料時也是讓我代表企業收件,當我們企業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時,卻非得逼著我出具什么繳納社保的證明,這簡直就是刻意不讓我們參與聽證并提出意見!
由于萬鴻地產的法務經理被趕出會場,此次聽證會自然無法進行下去,只能擇日再開。
針對萬鴻地產反映的其法務經理被趕出會場問題,為了核實此事的真偽,記者本著新聞客觀公正平衡的原則,于2024年9月2日致電長春中院原源法官。該法官說,之所以把周趕出會場,是因為“他沒有授權書。”記者問:他說的是你向他要繳納社保的證明。原源法官稱:“這個事情,你可以看一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他如果以公民個人身份代理,必須是公司的員工,然后也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司員工必須有繳納社保的證明或者要有勞動合同,這兩個有一個就可以了。該名法官接著說:“他沒有代理權限。另外,我們開聽證會,他們的法定代表人是全程參與的,法定代表人是簽了字的。至于說我們請出的這位,他是沒有代理權限的。”
萬鴻地產的法務經理周立忠則氣憤的說:此案進入執行階段后,就是這位原源法官超標的9倍查封,拖延執行、蓄意迫害民營企業,讓申請執行人吃高利息。評估報告有意對我們企業的房產價值低估,估計也與這位法官有關,其不讓我參與聽證會,就是想瞞天過海,繼續坑害民營企業,并從中牟利!這原源法官純粹是一名司法隊伍里的害群之馬,我已經向相關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讓涉嫌貪贓枉法、濫用職權、枉法裁判的原源法官付出慘重的代價!
據萬鴻地產老板許兆文介紹,媒體曝光公司法務經理被趕出會場一事后,長春中院法官原源還曾讓她的書記員找到他和周立忠,并做了一個詢問筆錄,此舉帶有明顯的威脅意味,然而二人并沒有懼怕,而是坦誠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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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9月4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給萬鴻地產發來通知書(長檢民執監【2024】5號),該通知書稱:“關于吉林省萬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認為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吉林省萬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周忠銀、張秀艷、許兆文、吳慶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存在違法情形,向本院申請監督一案,本院經審查已于2024年9月3日以長檢民執監【2024】5號檢察建議書向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特此通知。”
萬鴻地產老板許兆文稱,檢察院發給萬鴻地產的通知書證明,檢察機關已經認定長春中院此次查封存在問題,并已經介入調查,標志著萬鴻地產質疑長春中院超標的查封一案已經進入糾錯階段,涉嫌瀆職犯罪和濫用職權的原源法官或將受到嚴肅查處。萬鴻地產申請賠償已經進入到損失評估階段。
據介紹,9月18日下午15點43分,萬鴻地產到長春中院執行立案窗口遞交了《關于拍賣申請人地下停車位執行異議申請書》,該法院已經受理。
許兆文說,我們還將向長春中院遞交《關于對原源法官執行本案進行回避的申請》。
對于此案的進展,媒體將繼續關注。(記者海峰 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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