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該怎么辦?”傾訴、運動、追劇,相信每個人可能都有自己舒緩情緒的方式,但南通如皋一男子卻因為不當的解壓方式而受到了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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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間,如皋某小區的幾位居民發現自家停放在地下車庫或路邊的汽車均遭到不同程度劃傷,向公安機關報案。接到報警后,民警根據周邊監控錄像,很快將嫌疑人王某抓獲。王某到案后,對自己隨意劃傷他人車輛行為供認不諱。據王某交待,其因家庭瑣事等原因,心生煩悶,遂采用鑰匙劃車方式發泄情緒,先后損壞他人4輛汽車。案發后,王某已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

近日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任意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考慮王某坦白、自愿認罪認罰、賠償損失等情節,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法官在此提醒,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面對工作、生活中的壓力及產生的不良情緒,成年人應選擇正確的排解方式,而不能僅圖一時之快,做出損人不利己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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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如皋市人民法院
?編輯丨濠濱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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