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真心實意感謝您......在您手里終于執結了這個案子”
“是我們應該做的!”
近日,申請執行人李某(文中涉及姓名均為化名)來到珙縣人民法院,將一面“法律衛士 依法維權”的錦旗送到了執行法官手中,以此表達他真誠感謝之情。這面錦旗的由來,讓我們從八年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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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被告周某1、周某2雇請原告李某的父親砍伐樹木,李某父親因樹木倒地被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雙方未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死者的六位家屬作為共同原告將二被告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周某1、周某2應共同賠償原告父親受傷致死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120余萬元。
周某1、周某2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死者家屬于2017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首次執行過程中,法院在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后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遂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同時對周某1、周某2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措施。
2020年,法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恢復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依舊無財產可供執行,加之無法查找到周某1、周某2行蹤,無奈只能再次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2年春節前夕,珙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在接到原告李某1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和行蹤消息后,立即傳喚周某1、周某2到法院接受詢問,雙方在法院達成和解協議,周某1、周某2分期履行欠款。
然而,周某1、周某2在支付4000元后就未再按期還款,李某1多次電話聯系法院反映具體情況,法院執行局再次傳喚二被執行人,但周某1、周某2未按時到法院且玩“消失”,承辦法官多方查找,走訪了二被執行人戶籍地、村社、鄰居等,得到的答復均是人在外地。承辦法官遂請村委向周某1、周某2轉達法院執行案件信息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得知周某1回到家中后,承辦法官立即傳喚被執行人,經現場搜查,發現周某1微信賬單年支出達到20萬元以上,在承辦法官訓誡后依舊拒不履行,遂依法對周某1采取司法拘留十日的強制措施。在送拘過程中,周某1提出先償還1萬元,剩余欠款分期償還,詢問能否暫緩拘留,申請執行人堅決不同意還款方案,同時承辦法官也認為周某1在前期達成和解協議后仍拒不履行,性質惡劣,遂依法送交拘留所執行。司法拘留措施對周某1、周某2造成了強有力的威懾,拘留期限屆滿后,二被執行人主動聯系法院要求與申請執行人協商一次性還款。
2023年5月,雙方就欠款達成意見,周某1、周某2當場將欠款一次性支付到法院,由法院轉交給申請執行人,至此,長達7年的積案畫上圓滿的句號。申請執行人為表示感謝,于近日送來了錦旗。
執行,“執”的是公平正義,“行”的是為民溫度。
路雖遠,行則將至。珙縣人民法院將始終秉持“如我在執”的執行理念,奮力將更多“紙上權益”兌現成“真金白銀”,全力提升辦案的精度、速度、溫度,把群眾的“呼聲”變成“掌聲”、“信訪”變為“信任”,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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